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黄埔东路南岗中桥改造工程等4个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JG2026-1157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广州广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4 | 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5 | 广州市盛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6 | (主)广东裕恒工程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7 | 广州市市政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6月05日17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09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28068066联系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28068066联系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日期:2026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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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盖章).pdf资格审查情况报告(不含专家姓名).pdf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黄埔东路南岗中桥改造工程等4个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JG2026-1157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广州广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4 | 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5 | 广州市盛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6 | (主)广东裕恒工程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7 | 广州市市政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6月05日17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09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28068066联系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28068066联系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日期:2026年06月05日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黄埔东路南岗中桥改造工程等4个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JG2026-1157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广州广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4 | 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5 | 广州市盛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6 | (主)广东裕恒工程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7 | 广州市市政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6月05日17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09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28068066联系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28068066联系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日期:202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