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1 | 第一至四标段具体评分细则-食堂安全管理及保障能力-6.服务保障能力 | 6.服务保障能力 供应商分别提供三个高校食堂(业主单位不得重复)的平均月营业额,并按以下条件赋分: (1)平均月营业额高于150(含)万元,得14分; (2)平均月营业额130万(含)-150万元,得12分; (3)平均月营业额110万(含)-130万元,得10分; (4)平均月营业额90万(含)-110万元,得8分; (5)平均月营业额70万(含)-90万元,得6分; (6)平均月营业额低于70万元,不得分。 备注:①平均月营业额计算方法:单个食堂平均月营业额计算范围为2025年度的3-6月和9-12月,共计8个月,最终平均营业额以三个食堂共计24个月计算;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财务部门用章或学校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用章的可体现具体营业额的证明材料(报表需体现单个食堂名称),或提供可校验真伪的双方对公银行转账回单,转账回单需备注有营业额月份,每笔转账应明确体现出所在学校单个食堂营业额。 | 供应商提供现有的服务保障能力相关材料证明具有保障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审; (1)具有足以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突出的,得14分; (2)具有可以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良好的,得10分; (3)具有勉强可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一般的,得6分; (4)具有无法证明可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明显存在问题的,得2分; (5)不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分。 备注:现有的服务保障能力相关材料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1)正在经营案例的合同扫描件(不超过3个); (2)第 (1)点中所提供案例的经营情况; (3)供应商认为可反映服务保障能力的材料。 |
| 2 | 第一至四标段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2026年6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1 | 第一至四标段具体评分细则-食堂安全管理及保障能力-6.服务保障能力 | 6.服务保障能力 供应商分别提供三个高校食堂(业主单位不得重复)的平均月营业额,并按以下条件赋分: (1)平均月营业额高于150(含)万元,得14分; (2)平均月营业额130万(含)-150万元,得12分; (3)平均月营业额110万(含)-130万元,得10分; (4)平均月营业额90万(含)-110万元,得8分; (5)平均月营业额70万(含)-90万元,得6分; (6)平均月营业额低于70万元,不得分。 备注:①平均月营业额计算方法:单个食堂平均月营业额计算范围为2025年度的3-6月和9-12月,共计8个月,最终平均营业额以三个食堂共计24个月计算;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财务部门用章或学校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用章的可体现具体营业额的证明材料(报表需体现单个食堂名称),或提供可校验真伪的双方对公银行转账回单,转账回单需备注有营业额月份,每笔转账应明确体现出所在学校单个食堂营业额。 | 供应商提供现有的服务保障能力相关材料证明具有保障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审; (1)具有足以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突出的,得14分; (2)具有可以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良好的,得10分; (3)具有勉强可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一般的,得6分; (4)具有无法证明可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明显存在问题的,得2分; (5)不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分。 备注:现有的服务保障能力相关材料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1)正在经营案例的合同扫描件(不超过3个); (2)第 (1)点中所提供案例的经营情况; (3)供应商认为可反映服务保障能力的材料。 |
| 2 | 第一至四标段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2026年6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1 | 第一至四标段具体评分细则-食堂安全管理及保障能力-6.服务保障能力 | 6.服务保障能力 供应商分别提供三个高校食堂(业主单位不得重复)的平均月营业额,并按以下条件赋分: (1)平均月营业额高于150(含)万元,得14分; (2)平均月营业额130万(含)-150万元,得12分; (3)平均月营业额110万(含)-130万元,得10分; (4)平均月营业额90万(含)-110万元,得8分; (5)平均月营业额70万(含)-90万元,得6分; (6)平均月营业额低于70万元,不得分。 备注:①平均月营业额计算方法:单个食堂平均月营业额计算范围为2025年度的3-6月和9-12月,共计8个月,最终平均营业额以三个食堂共计24个月计算;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财务部门用章或学校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用章的可体现具体营业额的证明材料(报表需体现单个食堂名称),或提供可校验真伪的双方对公银行转账回单,转账回单需备注有营业额月份,每笔转账应明确体现出所在学校单个食堂营业额。 | 供应商提供现有的服务保障能力相关材料证明具有保障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审; (1)具有足以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突出的,得14分; (2)具有可以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良好的,得10分; (3)具有勉强可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一般的,得6分; (4)具有无法证明可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明显存在问题的,得2分; (5)不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分。 备注:现有的服务保障能力相关材料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1)正在经营案例的合同扫描件(不超过3个); (2)第 (1)点中所提供案例的经营情况; (3)供应商认为可反映服务保障能力的材料。 |
| 2 | 第一至四标段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2026年6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1 | 第一至四标段具体评分细则-食堂安全管理及保障能力-6.服务保障能力 | 6.服务保障能力 供应商分别提供三个高校食堂(业主单位不得重复)的平均月营业额,并按以下条件赋分: (1)平均月营业额高于150(含)万元,得14分; (2)平均月营业额130万(含)-150万元,得12分; (3)平均月营业额110万(含)-130万元,得10分; (4)平均月营业额90万(含)-110万元,得8分; (5)平均月营业额70万(含)-90万元,得6分; (6)平均月营业额低于70万元,不得分。 备注:①平均月营业额计算方法:单个食堂平均月营业额计算范围为2025年度的3-6月和9-12月,共计8个月,最终平均营业额以三个食堂共计24个月计算;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财务部门用章或学校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用章的可体现具体营业额的证明材料(报表需体现单个食堂名称),或提供可校验真伪的双方对公银行转账回单,转账回单需备注有营业额月份,每笔转账应明确体现出所在学校单个食堂营业额。 | 供应商提供现有的服务保障能力相关材料证明具有保障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审; (1)具有足以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突出的,得14分; (2)具有可以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良好的,得10分; (3)具有勉强可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一般的,得6分; (4)具有无法证明可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明显存在问题的,得2分; (5)不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分。 备注:现有的服务保障能力相关材料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1)正在经营案例的合同扫描件(不超过3个); (2)第 (1)点中所提供案例的经营情况; (3)供应商认为可反映服务保障能力的材料。 |
| 2 | 第一至四标段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2026年6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1 | 第一至四标段具体评分细则-食堂安全管理及保障能力-6.服务保障能力 | 6.服务保障能力 供应商分别提供三个高校食堂(业主单位不得重复)的平均月营业额,并按以下条件赋分: (1)平均月营业额高于150(含)万元,得14分; (2)平均月营业额130万(含)-150万元,得12分; (3)平均月营业额110万(含)-130万元,得10分; (4)平均月营业额90万(含)-110万元,得8分; (5)平均月营业额70万(含)-90万元,得6分; (6)平均月营业额低于70万元,不得分。 备注:①平均月营业额计算方法:单个食堂平均月营业额计算范围为2025年度的3-6月和9-12月,共计8个月,最终平均营业额以三个食堂共计24个月计算;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财务部门用章或学校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用章的可体现具体营业额的证明材料(报表需体现单个食堂名称),或提供可校验真伪的双方对公银行转账回单,转账回单需备注有营业额月份,每笔转账应明确体现出所在学校单个食堂营业额。 | 供应商提供现有的服务保障能力相关材料证明具有保障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审; (1)具有足以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突出的,得14分; (2)具有可以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良好的,得10分; (3)具有勉强可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一般的,得6分; (4)具有无法证明可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的经验及经营案例,经营情况及保障能力明显存在问题的,得2分; (5)不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分。 备注:现有的服务保障能力相关材料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1)正在经营案例的合同扫描件(不超过3个); (2)第 (1)点中所提供案例的经营情况; (3)供应商认为可反映服务保障能力的材料。 |
| 2 | 第一至四标段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2026年6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