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 ||||||
| 项目名称 | 龙凤堂设备部各车间地面集中维修项目 | 项目编号 | XM-202603-0199 | |||
| 招标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 |||||
| 项目规模 | 对提取1、2号车间、固体制剂1号车间、固体制剂2号车间、口服液1号车间和物流管理处等区域的地面进行维修,涉及的地面类型有彩砂地面、环氧地面、PVC地面、瓷砖、水磨石。 |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龙凤堂西路9号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6月22日 | |||
| 项目具体信息 |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 1 | 龙凤堂设备部各车间地面集中维修项目 | 对提取1、2号车间、固体制剂1号车间、固体制剂2号车间、口服液1号车间和物流管理处等区域的地面进行维修,涉及的地面类型有彩砂地面、环氧地面、PVC地面、瓷砖、水磨石。 | 60天 |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付款方式 | 1.招标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时间以银行汇出时间为准: (1)固体制剂2号车间的地面维修完成,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5%;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决算,决算报告经招投标双方签字确认后,招标方付至决算总价的97%; (3)招标方按决算总价的3%预留质保金。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起2年)届满且质保验收合格的,招标方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金返还后,投标方仍须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2.每次招标方付款前,投标方必须提前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及加盖投标方公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材料并交付给招标方,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施工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必须有所有施工人员签字,并由中标单位盖章;签字盖章的工资发放记录是申请进度款的必要条件。 3.支付决算款前,需开全全额发票。 4.付款前已完工程量为验收合格工程量;付款前已完工程量资料应齐全有效。 |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经营范围之内; 2.实缴资本大于40万元人民币;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 1.具有类似地坪施工经验; 2.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 |||||
| 对投标人 的其他要求 | 近三年具有类似地坪项目施工业绩。 | |||||
| 招标文件获取 | 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之前 地点:高港区扬子江南路1号; 费用: / 元 | |||||
| 联系方式 | 扬子江药业集团 部门:基建中心; 联系人:许先生;电话:18552270235; 部门:招标中心; 联系人:刘丽;电话:0523-86978010,18552270257。 | |||||
| 报名途径 | 报名途径:邮件形式报名 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件中须注明获取招标信息的途径并写明具体网址,报名结果以邮箱投递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 |||||
| 备注 | 投诉方式: 法律监察部:0523-86976380 招标中心:0523-86978010 | |||||
| 项目投标报名表 | |||
| 投标项目名称 | 龙凤堂设备部各车间地面集中维修项目 | ||
| 投标企业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 法人代表 | |||
| 注册资金 | 实缴资金 | ||
| 法人授权委托人 | |||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 企业资质 (本项目相关) | |||
| 企业业绩 | 附业绩列表(近三年和本项目相关的业绩) | ||
| 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 信息获取的途径 | (填写获取招标信息的途径) | ||
| 报名流程 | 1.报名单位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盖章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后需撤销的,重新发邮件至报名邮箱,说明撤销原因。(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2.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初审合格后,组织人员对相关供应商(新单位)调研。 3.调研完成后发放招标文件。 4.本报名表随同投标单位报名资料一起发至招标人邮箱。 5.招标文件获取待资格预审完成后,以公司通知为准。 6.附件资料命名方式:XXX项目(拟投标项目名称)+XXX公司(投标人名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