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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星甸街道2026年全域垃圾分类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
发布时间:2026-06-0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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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甸街道2026年全域垃圾分类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5
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星甸街道2026年全域垃圾分类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进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H-ZB-2026018
项目名称:星甸街道2026年全域垃圾分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771680.00元
采购需求:星甸街道2026年全域垃圾分类服务,负责除其他垃圾以外的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厨余垃圾收运。负责街道居民小区、农村村组等35个厨余垃圾点位的收运工作;餐厨垃圾收运。负责街道居民小区、农村村组、各企事业单位等67个厨余垃圾点位的收运工作;可回收垃圾收运;有害垃圾收运。维护现有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培训、志愿服务及媒体宣传活动;台账资料收集;车辆GPS服务等信息化服务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招标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6月20日-2027年6月19日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
(2)-
(5)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在中标后,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
售价:纸质版标书1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磋商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6月16日14: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6月16日14:30
递交响应文件、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云桥西路1号星甸街道办事处3楼313会议室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盖章版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副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未携带以上材料或材料不全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1)本磋商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
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
3.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点击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响应文件。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云桥西路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
联系人:居玮    
联系电话:025-83756356-819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居玮     
联系电话:025-8375635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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