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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再次转让交易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海南
发布时间:2026-06-0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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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再次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605HN3036-2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年6月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6月22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陵水县新村镇桐海村
标的
评估数量
评估单价
(元/m3,含税)
评估总价
(万元,含税)
挂牌单价
(元/m3,含税)
竞买保证金(万元)
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
10.97万m3
37.34
409.6198
23.91
79
标的情况
本次转让的砂石土为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所产生,目前堆放于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本次转让标的约为10.97万m3。(具体以转让方实际交付为准),项目详细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别告知
1.受让方除需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外,另须向转让方额外支付评估费1.3425万元、检测服务费0.232万元,评估费及检测费发票由评估公司及检测公司直接开具给受让方。
2.本次转让标的项目处于施工中,砂石土并未挖出堆放,需边施工边交付,意向受让方应实地勘察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3.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4.标的按现状转让,若实际结算数量与成交量不符,则转让价款按实际结算数量多退少补。
5.竞买前,意向受让方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数量、质量、品质、运输环境、运输路线进行了解,尤其应当对本次挂牌竞买标的的品质和成分含量充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受让方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所意向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转让方、海南产交所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海南产交所收取的交易服务费。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见上表
评估基准日
2026年3月12日
评估机构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34MA5RD6C042
注册地:海南陵水
法定代表人:曾平
转让方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专题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物的装载、运输,所用车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且符合国家交通运营的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同时提供必要的运输作业条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驾驶人员进行运输操作,受让方需服从转让方现场管理,标的物自通过装车,验收以后的全部风险(含环境影响风险)即转移给受让方。标的装载及运输费用及其它由于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装载运输完毕 (由于转让方或标的所在项目施工进度原因除外)。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一、竞买保证金
1.公告期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026年
6月22日17:00。
2.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二、履约保证金
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海南产交所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总成交价的10%计算,支付到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用于合同履约保证。待本次转让砂石土全部提取完毕且货款全部支付完成,转让方确认验收合格无违约行为后10个工作日内由支付到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原途径无息返还。
三、成交价款及其他
1.受让方须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前述的评估费、服务检测费以及预估成交总价(根据成交单价及预估砂石土方量计算)的40%作为第一期货款,款项到账后方可进场(以银行到账为准),启动砂石土装载及运输工作。
2.受让方所提运的砂石土总价值达成交总价40%前,须继续支付成交总价的30%作为第二期货款,款项到账后,方可继续提运后续砂石土。
3.受让方所提运的砂石土总价值达成交总价70%前,须继续支付成交总价的30%作为第三期货款,款项到账后,方可继续提运剩余砂石土。
4.当受让方所提运的砂石土总价值达成交总价100%,但现场仍有剩余砂石土的,受让方按照现场砂石土估算金额的100%支付,然后将剩余砂石土全部提运。
5.最终结算:全部砂石土装载、运输完毕,标的交接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按实际接收砂石土方量乘以成交单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一次性结清。
6.费用结清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出具与最终结算总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7.受让方未及时支付任何一期货款的,转让方有权暂停砂石土装载及运输工作,拒绝受让方提运后续砂石土,受让方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货款支付不及时导致物料无法按时装载、交付,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砂石土管理、场地占用等相关损失和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标的交割
按《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一、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二、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三、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四、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五、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陵水县新村镇桐海村
3.意向受让方须提前向转让方申请现场踏勘,申请经许可后在转让方安排的时间内到现场踏勘,转让方不接待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
4.现场勘察时间:工作时间(08:00-12:00、15:00-18:00)
5.踏勘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周以东,18789859678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 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6月22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转让合同》、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二、《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三、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转让合同》首页签署“已知悉”加盖公章(法人);
六、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于受让方支付完第一期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本转让公告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其它额外支付的相关费用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以10.97万m3砂石土作为基础计算,受让方按预估成交总价(成交单价乘以10.97万m3)的2.5%缴纳交易服务费,实际结算数量与10.97万m3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竞价安排
标的名称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年)
加价
幅度
(元/m3)
延时竞价周期
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
6月5日9:00
6月23日9:00
0.5
120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
《网络竞价须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文旅融合与和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转让合同》范本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 陈女士(0898)88986505、(0898)88212428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0898) 66558002
单位地址

一、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6号窗口
二、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三、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4号窗口(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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