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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离子膜烧碱项目烧碱蒸发液环式真空泵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四川
发布时间:2026-05-2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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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子膜烧碱项目烧碱蒸发液环式真空泵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模式:企业采购采购方式:询比采购项目类型:货物
发布时间:
2026-05-22 14:30:00
离子膜烧碱项目烧碱蒸发液环式真空泵
报名已截止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烧碱蒸发液环式真空泵
采购公告
供应公司受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烧碱蒸发液环式真空泵拟用询比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二、项目预算:/万元
三、项目需求:烧碱蒸发液环式真空泵,详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技术协议模板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状态
2.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的除外)。报价人可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
3.业绩要求: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提供2台主体材质为SS316L、额定流量≥800m3/h的液环式真空泵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
:1、需提供合同扫描件;2、验收证明或货款支付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3、业绩证明佐证资料需体现数量、主体材质、额定流量等;4、所有扫描件需加盖公章;5、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4.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报价时须提交营业执照与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报价人是法人则只需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2、未在报价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的报价无效;
3、被列入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解除黑名单的品牌供应商或代理商投标无效;
4、无实缴资本,报价无效;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5 月 22 日 14时 30 分到 2026 年 5 月
 
27 日 14 时3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报名并自行下载询比文件。(供应商需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进行注册并参与询比。如需了解注册及询比的具体流程,请访问平台首页的“帮助中心”并查阅供应商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客服热线:010-21362559。)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6年 5月25 日 17时00分。
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6年 5月25 日17 时00分。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4 日 10时 00 分。
开标时间:2026 年 6 月 4 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询比响应文件(询比响应文件格式为*.TBJ)。逾期送达或上传的询比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询比不接受邮寄的询比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 。
ˇ˘其他要求
1.技术协议要求:未在报价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的报价无效。
2..供货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预付款支付之日起120天内到货。
3.合同签订:中选方需在30日内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
4.付款方式、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预付合同总额20%,提货支付合同总额20%,货到安装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20%,调试运行验收合格后启动支付合同总额30%,余合同总额10%质保,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支付方式:买方以最长期限为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支付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5.不同的报价人商务文件下载、报价及保证金缴纳的IP地址相同,经系统预警提示的,将直接否决其报价,并向公司进行报备。
6.报价人经系统预警提示受到相关禁止或限制参与报价的行政处罚,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弄虚作假、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视为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直接否决其报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及营销管理部,联系方式为赵老师(tyzbjd@ybty.com) 。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地  址:江安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刘纹汐
联系电话:15523783019
邮  箱:3110542280@qq.com
技术
联系人:陈俊任,1809099009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内容:烧碱蒸发液环式真空泵
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技术协议模板
最高限价: /
交货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预付款支付之日起120天内到货。
交货地点及方式(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项目现场车板交付。
付款及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预付合同总额20%,提货支付合同总额20%,货到安装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20%,调试运行验收合格后启动支付合同总额30%,余合同总额10%质保,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支付方式:买方以最长期限为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支付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1.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2.1报价时须提交营业执照与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报价人是法人则只需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1.2.2、未在报价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的报价无效;
1.2.3、被列入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解除黑名单的品牌供应商或代理商投标无效;
1.2.4、无实缴资本,报价无效;
1.3 本次采购不允许组建联合体。
2.报价要求:报价应为供应商综合考虑影响报价的所有因素并结合自身情况的综合报价,报价包含设计、材料采购、制造、供应、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试验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3. 费用及其它:
3.1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询比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3.2 不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3.3 供应商所登记的联系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通讯方式应保证畅通,在整个询比及评审过程中被授权人要求具有唯一性,如因联系不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询比双方应分别为双方在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3.5 本项目评审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3.6 本询比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其他说明:本项目无询比补偿费)。
4.保证金要求
4.1 询比保证金

4.1.1
参选保证金
本项目参选保证金金额 15000.00 元,缴纳截止时间: 2026 年6  月 4 日 10 时  00 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的参选保证金缴纳方式:
 ☑ 现金缴纳(需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 电子保函(保单)缴纳
(一)以现金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相关约定
1.收款账户信息
供应商须在参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参选保证金缴纳至下列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单位: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叙府路支行;
开户账号:以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为准(一标段一账号)。
2.缴纳程序: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供应商端—>项目管理(投标)—>选择项目标段—>进入项目“我要投标”环节—>递交参选保证金”页面,查看参选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通过网银或者柜台(缴款账户须与供应商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的网银账户一致)一次性足额转账到参选保证金收款虚拟子账号中—>系统对订单自动绑定—>再次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找到相应项目并确认参选保证金已缴纳。
3.注意事项
(1)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目前兼容国内所有商业银行。另,区域性的地方银行存在不能及时到账和正常退款的较大风险,建议尽量不使用。同时,建议供应商在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尽可能提前1日以上时间,及时将相关费用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免造成不利后果。
(2)具体缴纳方式详见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栏目“操作手册”中《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或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在线客服咨询。
(3)供应商缴纳的参选保证金由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本项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并按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及时退还、对本项目参选保证金实施统一管理。
(二)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相关约定:供应商须按照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设定的流程向承保机构申请投保(投保金额须与本项目规定的参选保证金金额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出具电子保函(保单)。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商务保证金的,电子保函(保单)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4.1.2
参选保证金的退还
发起退还参选保证金申请条件:中选单位的商务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货到现场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未中选单位商务保证金将在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
 
4.1.3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参选保证金的情形
1.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其中“拒签合同”的情况,具体包括:
①明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采购文件、中选人的响应文件、中选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不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参选人在采购活动中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情形。
4.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中选候选人排名第一及推荐中选候选人单位无故放弃中选,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报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6.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4.2履约保证金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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