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询价单位: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名称:金隅金钟地块项目A地块项目-商业商铺装修工程 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商业商铺装修工程,具体以后附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四、工程承包范围:金隅金钟地块项目A地块项目-商业商铺装修工程。 五、施工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金钟公路与祝捷路交口西北侧。 六、施工工期:暂定工期 150日历天,具体满足总包人的现场要求,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总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时间为准。 七、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八、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本工程施工能力且通过SRM供应链系统准入审核的合格供应商,并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同时同意本采购文件合同样本中的所有条款。 (1)独立法人; (2)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营业范围; (3)信誉要求:未列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黑名单的单位; 注:①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系统内企业5年内不得与其进行业务往来,采购人不得与黑名单供应商和相关人员合作。 ②发布中标公告前,采购人应对拟中标人信息与供应商黑名单库进行严格核查比对,属于供应商黑名单范围内的主体,不得确定为中标人。供应商中标后被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的,采购人有权终止相关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报价时提供询价所需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报价单位必须提供近1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或参保人员清单等),并将上述材料作为投标响应的实质性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施工。 九、承包方式: 1、由总包人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无。 2、报价单位负责除总包人供应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采购。 3、工程不得分包,严禁转包。 十、报价方式: 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8825036元 (本工程实行总价限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自身实力、市场竞争状况及风险等情况自主报价。报价单位应依据询价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出对应清单项目的完全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表中,询价单位要求报价单位列项报价的,报价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已给定估算价格和所列内容。 3、报价单位应在报价文件上标明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不允许报价单位对报价进行调整。 4、报价文件须按照询价函规定的内容、要求与格式,认真编写并及时递交。报价文件应对询价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5、报价文件应标注编排页码。每页报价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封面按前述格式要求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6、报价文件PDF扫描件一份,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纸质版一份,邮寄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存档。 7、“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详情中与上传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时,以上传报价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