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511-440100-04-01-12838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地铁集团鱼珠车辆段设备更新及其他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地铁集团鱼珠车辆段设备更新及其他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鱼珠停车场)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地铁集团鱼珠车辆段设备更新及其他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鱼珠停车场)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鱼珠停车场位于黄埔大道东侧,黄埔大道支线北侧,中山大道中西侧合围地块内,用地面积3.27ha,紧邻北侧5号线鱼珠车辆段。设计规模8列位,是13号线中部的辅助停车场。鱼珠停车场改造前非上盖停车场,设置有列检库、维修运转楼、备品库、工程车棚、牵引变电所、污水处理站等单体。鱼珠停车场改造后功能定位及规模维持不变,场内既有单体保留,原址加盖,加盖过程中涉及盖下设备设施的改造及结构的加固。 | ||
| 招标内容 | 主要工程范围:鱼珠停车场南侧施工钢便桥、鱼珠停车场盖下改造、鱼珠停车场加盖、标段范围内轨道工程等。涵盖专业: 站场、路基、建筑(含装修、绿化)、结构、轨道、声屏障、综合管沟、综合支吊架、工艺检修平台及登车梯、管线迁改、绿化迁移、拆除工程、给排水重力流管等。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招标图纸、说明、技术条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7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00天。里程碑节点工期:第1块盖板(B3-2)完成移交:2026年9月20日盖下铺轨开始:2027年3月30日 备注:盖板B3-2范围详见技术条件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5564.2224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轨道交通工程。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 6月 5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5年)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的车辆段(停车场)或国内铁路大型编组站或铁路机务客车整备基地或高速铁路动车段施工。) (1)类似工程业绩金额:具有单个合同金额达15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 (3)业绩完成时间:施工总承包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6-05 18: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9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9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流程。 |
| 开标时间 | 2026-06-29 09:30:00 | 开标地点 |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
| 招标人联系人 | 毛工、龚工 | 联系电话 | 020-8315581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宇、尹银俊、欧宇旻、严梁立 | 联系电话 | 1361023218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 联系电话 | 020-3811387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