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日期: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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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法警训练区路面修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6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JZFAG4-06134X
项目名称: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法警训练区路面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3961.99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23961.99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旧路面破除与拆除、基层处理、下陷地面回填、混凝土基层凿毛、原有井盖提升、铺沥青、车位划线等。(包括工程量清单内、图纸、现场内所有施工内容、采购文件,补充、设计变更内容和其他不可预见的施工内容,本项目为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不在工程清单中的不可预见内容均不增加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对于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的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JY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5)项目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期内的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本单位注册)
(6)所有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企业诚实信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第二十二条规定、《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 第二款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7)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11室
方式:1.线下获取 2.线上获取(gwhyj001@163.com)(需按本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线上联系方式:0991-3191007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6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4)项目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期内的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本单位注册)
注:以上证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供应商因何种原因不参与磋商,采购文件费不予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市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联系方式:0991-3191007
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