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半塔镇小山水库及万山水库2026年成鱼捕捞、销售项目
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lacq202606-005
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将于2026年6月16日10时至2026年6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半塔镇小山水库及万山水库2026年成鱼捕捞、销售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6年 6 月 16 日 10 时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标的物介绍:
半塔镇小山水库及万山水库2026年成鱼捕捞、销售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半塔镇小山水库水域万山水库水域(现状)。
二、重大事项披露:
1、竞得人只准使用八字网(即奋斗网)进行捕捞,其它网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禁捕方法(如电捕、药捕、鹰捕、炸捕、迷魂阵等)一律不得使用,只准捕捞3.0市斤或3.0市斤以上的黄鲢(但杂鱼除外,白鲢按照黄鲢中标价的40%计算)。竞得人捕捞到的杂鱼和3.0市斤/条以下的黄白鲢要及时放回水库,如不放或不及时放导致鱼难以成活、死亡的,按照每条鱼5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
2、成鱼捕捞上岸服务费0.6元/斤(含船只、渔网、人工等捕捞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支付,成鱼出库车辆、人工等全部由竞得人自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3、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安排人员全程监督竞得人的捕捞过程,督促竞得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捕捞。如果竞得人使用其它网具或者使用的网具伤害合同约定规格以下的黄白鲢时,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有权禁止竞得人捕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竞得人承担。
4、成鱼的出库须在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出库时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将安排驻场人员全程做称重记录并填写“出货单”,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安排的驻场人员与竞得人(或竞得人指定人员)须在“出货单”上共同签字确认后,竞得人才可将成鱼进行出售等处置。
5、双方结算承包费的唯一依据是: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安排的人员与竞得人(或竞得人指定人员)共同签字的“出货单”,其他任何凭证不作为双方结算有效依据。
6、捕捞期限:20天。
7、竞得人在成交后5日内到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前须缴纳预付捕捞款30万元。竞得人捕捞成鱼的价值大于预付捕捞款时,须及时补足预付捕捞款,补充的预付捕捞款必须到账后,捕捞的成鱼才准出库;如果捕捞成鱼的价值不足30万元,捕捞结束后差额部分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若竞得人没有按时缴纳足额的预付捕捞款按违约处理,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部作为违约金,由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另行挂牌竞价)。
三、标的物起拍价及加价幅度
标的起拍价:6.0万元/万市斤
竞价保证金:8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备注:本项目起拍价的暂估重量为5万市斤,具体金额以(成交价/10000)每市斤单价*实际捕捞重量为准。
四、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银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3000.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五、竞价保证金缴纳及处置:
a)竞价保证金须在2026年6月16日10时前缴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缴纳完毕时间。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账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1323;
转账时
备注:半塔镇小山水库及万山水库2026年成鱼捕捞、销售项目竞价保证金。
b)预付款在通知书发放后七日内汇入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开户名:另行通知开户行:另行通知
转账时
备注:半塔镇小山水库及万山水库2026年成鱼捕捞、销售项目预付款。
注意:①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预付款,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成交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入账号。
③若存在不予退还成交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④放弃竞得资格的成交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成交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六、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否则其报价无效。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公告,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17 时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现场查看。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 5 分钟时,5 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 5 分钟。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 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6 年 6 月 16日 1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6 月 17日 09时 55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潜在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价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竞价成功后成交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 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的,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成交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竞价成交后的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价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对各竞价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 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本竞价公告由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竞卖单位:来安县半塔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胡凯
联系电话:13955026751
代理机构:滁州银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超
联系电话:15055039792
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天逸华府熙园6栋2单元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