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09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四川省战略性矿产灭失矿业权二次次开发利用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有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09 10:00:00,更正为:2026-06-11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6-09 10:00:00,更正为:2026-06-11 10:00:00。
原付款进度为
:1、待财政预算资⾦下达,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40.00%;
2、供应商提交6个建议区块后,待财政预算资⾦下达,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30.00%;
3、供应商继续提交后续建议区块,累计提交16个建议区块,待财政预算资⾦下达,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20.00%
4、供应商完成全部⼯作内容,项⽬验收通过,待财政预算资⾦下达(由于系统固化,“付款进度”安排部分注明:①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付结算;②付款⽅式均采⽤公对公的银⾏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③上述付款⽅式可根据采购⼈预算安排适当调整,当年预算不⾜的,可调整⾄下⼀年度⽀付;④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违约,采购⼈不承担任何责任;⑤上述时间“⽇”为⼯作⽇。),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10.00%
现更正为
:1、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40.00%;
2、供应商提交6个建议区块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30.00%;
3、供应商继续提交后续建议区块,累计提交16个建议区块,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20.00%
4、供应商完成全部⼯作内容,项⽬验收通过(由于系统固化,“付款进度”安排部分注明:①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付结算;②付款⽅式均采⽤公对公的银⾏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③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违约,采购⼈不承担任何责任;④上述时间“⽇”为⼯作⽇;⑤目前财政资金已足额下达。),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10.00%,更正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计划备案号:51000026210200080086[2026]01078
(二)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卉路4号
联系方式:028-87036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1号5栋16层1601号
联系方式:028-861599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老师
电话:028-86159973
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5日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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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09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四川省战略性矿产灭失矿业权二次次开发利用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有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09 10:00:00,更正为:2026-06-11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6-09 10:00:00,更正为:2026-06-11 10:00:00。
原付款进度为
:1、待财政预算资⾦下达,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40.00%;
2、供应商提交6个建议区块后,待财政预算资⾦下达,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30.00%;
3、供应商继续提交后续建议区块,累计提交16个建议区块,待财政预算资⾦下达,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20.00%
4、供应商完成全部⼯作内容,项⽬验收通过,待财政预算资⾦下达(由于系统固化,“付款进度”安排部分注明:①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付结算;②付款⽅式均采⽤公对公的银⾏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③上述付款⽅式可根据采购⼈预算安排适当调整,当年预算不⾜的,可调整⾄下⼀年度⽀付;④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违约,采购⼈不承担任何责任;⑤上述时间“⽇”为⼯作⽇。),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10.00%
现更正为
:1、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40.00%;
2、供应商提交6个建议区块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30.00%;
3、供应商继续提交后续建议区块,累计提交16个建议区块,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20.00%
4、供应商完成全部⼯作内容,项⽬验收通过(由于系统固化,“付款进度”安排部分注明:①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付结算;②付款⽅式均采⽤公对公的银⾏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③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违约,采购⼈不承担任何责任;④上述时间“⽇”为⼯作⽇;⑤目前财政资金已足额下达。),达到付款条件起10⽇内,⽀付合同总⾦额的10.00%,更正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计划备案号:51000026210200080086[2026]01078
(二)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卉路4号
联系方式:028-87036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1号5栋16层1601号
联系方式:028-861599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老师
电话:028-86159973
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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