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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市歙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程项目(设备部分)二标段答疑澄清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安徽 黄山
发布时间:2026-05-2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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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第1次澄清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1 HJSGC2026G036B 黄山市歙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程项目(设备部分)二标段公开招标 1065.0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主要修改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黄山市歙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程项目(设备部分)  
原项目编号:HJSGC2026G036 
原公告日期:2026年5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问:招标文件P37,二标段(餐厨垃圾成套设备)评审细则中,设备性能(7分)中第3点:投标人(或投标产品餐厨垃圾成套设备制造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认证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噪声、废水、废气的检测报告的得3分。
设备噪声的检测报告是提供单个设备运行的噪声,还是餐厨垃圾成套设备整体运行环境的噪声?如果是单个设备的噪声检测,请明确是哪些设备需要提供。(技术部分已要求接料装置、粗分水洗机、破碎制浆分选一体机、高温好氧发酵仓这四个设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这些报告中均包含噪声检测)
本标段的废水、废气都是收集后另外处理的,处理废水、废气所用的设备不在本标段的供货范围内,废水、废气的检测报告还需要提供吗?或者是哪里出来的废水、废气要做检测报告?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二标段(餐厨垃圾成套设备)评审细则标函中设备性能(7分)现修改为:
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餐厨垃圾成套设备制造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认证的高温好氧发酵仓设备主材重金属(As、Cd、Pb、Cr、Ni)的检测报告的得3.5分;
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餐厨垃圾成套设备制造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认证的破碎制浆分选一体机设备主材重金属(As、Cd、Pb、Cr、Ni)的检测报告的得3.5分。
注:以上检测报告,投标时须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二标段(餐厨垃圾成套设备)评审细则-
二、商务标评分:1.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技术标、商务标初审评审合格后,如有效报价<3家,则该范围内全部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有效报价≥3家(含)<9家,除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有效报价有效报价≥9家(含),除掉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现修改为:“1.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技术标、商务标初审评审合格后,如有效报价<5家,则该范围内全部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有效报价≥5家(含)<9家,除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有效报价有效报价≥9家(含),除掉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本项目二标段餐厨垃圾技术规格书中7.2破碎机-7.2.4生产能力:“≥20t/h(物料重量)”现修改为:“≥10t/h(物料重量)”。
表7-2主要技术参数-序号2-处理能力“≥20t/h”现修改为:“≥10t/h”。
 
4、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部分为评审细则—技术标中所有的评审内容。
 
5、本标段评分办法中涉及的投标产品餐厨垃圾成套设备制造商为招标公告中须取得的核心授权设备-高温好氧发酵仓的制造商。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歙县城市管理局、歙县开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新安江大道26号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59-6666005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共和街104号
项目联系人:陈辰  电话:18605620108、0562-2885626  
招标人:歙县城市管理局、歙县开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9日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电子件名称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图纸等相关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标段信息 第2次澄清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1 HJSGC2026G036B 黄山市歙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程项目(设备部分)二标段公开招标 1065.0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主要修改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黄山市歙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程项目(设备部分)  
原项目编号:HJSGC2026G036 
原公告日期:2026年5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问:本项目投标人业绩、体系认证、设备性能评分细则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餐厨垃圾成套设备制造商)具备,若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提供所投产品餐厨垃圾成套设备制造商资料是否认可?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人或投标产品餐厨垃圾成套设备制造商,予以认可。
 
2、问:2026年5月29日发布的澄清答疑公告将二标段设备性能评分项(7分)修改为:要求提供'带有CMA认证的'高温好氧发酵仓及破碎制浆分选一体机设备主材重金属检测报告。该要求要求检测报告本身加盖CMA标志,但在缺乏统一国家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情况下,CMA资质检测机构无法合法在相关报告上加盖CMA标志,该评分条件客观上无法合法满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标注资质认定标志。”且本条款为加分项,满足此条款的投标人大于三家以上具备有效的竞争性,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3、问: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大条款(接料装置、粗分水洗机、破碎制浆分选一体机、高温好氧发酵仓)原文措辞为:'提供具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该措辞要求的是出具机构具备CMA资质,报告本身是否加盖CMA标志未作强制要求。同一招标项目中,对CMA检测报告的要求标准不统一,评标委员会在实际评审时可能对两种措辞作同一理解(均理解为报告须盖CMA章),也可能作不同理解,导致评标标准不确定,影响公平公正。
答: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标注资质认定标志。”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为取得CMA资质且报告加盖CMA资质章方为有效的检测报告。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歙县城市管理局、歙县开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新安江大道26号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59-6666005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共和街104号
项目联系人:陈辰  电话:18605620108、0562-2885626
 
招标人:歙县城市管理局、歙县开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电子件名称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图纸等相关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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