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标题: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智慧化专项工程感知网施工与服务项目桥梁安全预警系统设备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智慧化专项工程感知网施工与服务项目桥梁安全预警系统设备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SCFA00000099721)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智慧化专项工程感知网施工与服务项目桥梁安全预警系统设备采购。
1.2采购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栏标价:231万人民币(含税13%)。
1.4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ICT-平陆运河智慧感知系统建设集成实施服务项目桥梁安全预警系统相关设备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本项采购旨在对ICT-平陆运河智慧感知系统建设集成实施服务项目梁安全预警系统相关设备,包括超高激光检测仪、边缘智能一体机、桥梁防撞预警平台等。2.2项目交付时间:根据采购方要求供货,报价人在接到采购方发出的正式供货通知后30日内交付货物。
2.3项目交付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G325广南线钦江大桥北侧猫公岭平陆运河管理区办公楼。
2.4交付过程:
2.4.1乙方应按本合同采购清单约定的货物数量、型号等备货,并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将指定的货物如数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4.2乙方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2.4.3乙方应通知其指定的承运人遵守国家和地方制定的道路交通法规及环境保护法规,要求承运人负责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安全、货物安全及环境保护,确保货物安全、顺利抵达交货地点。
2.5项目验收:
2.5.1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法律法规或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标准或规范、乙方对甲方的各项承诺以及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
2.5.2采购品牌华诺星空。
2.5.3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材料满足项目现场需求及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通过业主方最终验收。
2.6项目内容:
详见附录一“项目内容清单”。
2.7质量保修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8报价有效期:30天 。
3.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R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采购商务情况4.1结算方式:
4.1.1第一次付款: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计金额的预付款10%。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如下材料:
1) 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
2) 甲乙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3) 标明合同号、金额为与本次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1.2第二次付款:全部设备到货,甲方凭考核打分60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如下材料:
1) 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
2) 甲乙双方签订的设备/材料到货签收单;
3)甲乙双方签署的考核情况确认表(见附录三);
4)标明合同号、金额为与本次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1.3第三次付款:经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计(如审计需要整改则在审计整改合格),甲方凭考核打分60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如下材料:
1) 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
2) 甲乙双方签订项目验收报告;
3)甲乙双方签署的考核情况确认表(见附录三);
4) 标明合同号、金额为与本次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1.4第四次付款:剩余3%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设备2年),甲方凭考核打分60日内向乙方支付。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如下材料:
1) 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
2) 甲乙双方签订项目验收报告;
3)甲乙双方签署的考核情况确认表(见附录三);
4) 标明合同号、金额为与本次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1.5每次支付前,乙方需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4.1.6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为:支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金融工具。银行承兑方式或供应链金融渠道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1.7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全部发票为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出现任何虚假、伪造或过期等情形,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还应向甲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4.1.8若乙方拒不重新提供或延期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的剩余合同价款,并从乙方剩余合同价款中扣除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4.1.9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也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1.10乙方了解并愿意与甲方一并承担本建设项目业主方延迟付款的风险,乙方同意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的货款的前提条件是该批货物或设备的相应工程验收合格。
4.2其他情况:无。
5.拟定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广西华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基本情况: 广西华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是退役军人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资本1089万元,位于南宁青秀区。公司秉持“退役不褪色、实干创未来”的军人精神,立足广西,为各行业提供高品质产品及专业解决方案。作为军创企业,公司传承军人严谨作风,坚守诚信经营理念,积累多项知识产权,以规范管理和良好口碑,践行军创企业社会责任。公司核心业务为优质产品代理销售,是广西纵览线缆集团有限公司、华诺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官方授权代理商,专业销售电线电缆及各类雷达设备,满足电力、安防等多领域客户需求。电线电缆领域,依托广西纵览线缆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规模最大线缆生产企业),代理全系列产品,覆盖多领域应用,为客户提供可靠产品及完善售后保障。
推荐理由:项目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已向我司出具《关于平陆运河智慧化专项工程感知网施工与服务项目智能卡口及雷达系统设备采购(分标1)品牌及型号要求的证明》,明确指定了该公司为桥梁安全预警系统的采购单位。
6.公告期限
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8日14:30时。
7.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不得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信科集团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政府投诉及重大债务;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8.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3号院2号楼-1至9层101内4-9层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李延凯
电话:18388224050
电子邮件:
18388224050@ccccltd.cn 2026年6月5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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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梁安全预警系统采购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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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1
| 综合监控系统软件
| 桥梁安全预警系统设备
| 13%
|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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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
https://sp.iccec.cn/viewNoticeDetail?schemeId=2835853372418633728&schemeCode=SCFA00000099721&schemeName=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智慧化专项工程感知网施工与服务项目桥梁安全预警系统设备直接采购¬iceId=2835903764321533952&opUnitName=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opUnitId=117158&purchaseType=9&schemeStatus=&checkFlag=&supCode=&sup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