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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航空港区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智慧水务系统(一期)与水站智能采集终端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南
发布时间:2026-06-0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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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航空港区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智慧水务系统(一期)与水站智能采集终端采购,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智慧水务系统(一期)与水站智能采集终端采购。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6-404
2.3项目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为提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水厂及农水水站供水运营效率、服务质量与安全保障能力,支撑航空港区智慧化、数字化建设,构建“营销高效、管网可视、调度智能、数据互通”的智慧水务管理体系,保障民生服务与区域产业供水安全,现采购智慧水务系统(一期)与水站智能采集终端。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智慧水务系统(一期)及农水水站智能采集终端采购,采购内容包含智慧营销系统(包含话务热线)、GIS 管网管理系统、生产调度系统三大核心子系统和配套移动端APP,以及4个农水水站智能采集终端机柜和传感器通讯配电线路、线管安装调试服务。
2.6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2.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的系统需求调研、系统设计、软件交付、安装部署、集成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并具备最终验收条件。
2.8免费质保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完成整体移交、双方签署验收确认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提供2年期免费质保服务。
2.9免费运维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完成整体移交、双方签署验收确认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提供2年期免费运维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包括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包括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提供证书以及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 (www.ruankao.org.cn)查询截图,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且已完成验收的智慧水务信息化类或供水管网信息化类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文件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提供加盖发承包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2)提供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1)提供不低于10万元的发票以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显示的购买方信息与业绩合同的甲方(购买方/业主单位等)一致。

2)中标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或企业类网站等。
(3)验收证明资料。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如网站系统异常的,提供系统异常的截图。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8日09时00分至2026年6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联系方式(异议和投诉渠道)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号7号楼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600742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号7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学彬
项目组其他成员:曹荣、罗亚峰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电子信箱:hnqszbdl@126.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投诉电话:0371-60600715
邮箱:fztzjtjj@163.com
2026年6月5日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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