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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鄞州区东柳街道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批次)[A3302120280026657002001]

公告-招标公告
浙江
发布时间:2026-06-0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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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澄清修改信息</span>
项目名称:
鄞州区东柳街道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批次)
项目代码:
2601-330212-04-01-193319
招标人:
名称:65678bd04b2011eeb0e0fa163e057a60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耀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桑田路801号
地址:湖下路147号403室

联系人:冯旋楷

联系人:宁波耀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486655110
电话:15057406994
标段(包)名称:
鄞州区东柳街道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批次)
标段(包)编号:
A3302120280026657002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1.原《招标公告》2.2招标范围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3196170元”现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2004181元”。
2.原《招标公告》中“3.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60%(即19917702元)的市政类项目(不含轨道交通)施工业绩”现修改为3.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60%(即19202509元)的市政类项目(不含轨道交通)施工业绩”。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319.617万元,其中暂估价 59.0783 万元(含税)、暂列金额为 0 万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1.78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73.2095 万元(含税)。”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 3200.4181 万元,其中暂估价 21.582 万元、暂列金额为 73.03 万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2.96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88.3773万元。”;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
(3)响应性评审内容:“⑨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低限值458702.82元(不含税)”现修改为“⑨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低限值422880.17元(不含税)”;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特别说明中
(3)暂估价:“③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1.78 %”现修改为“③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0.67 %”;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中: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30008841元至31602505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现修改为“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 28986753 元至 30495466 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对应球号表

对应球号
招标人意向投标 评审价 A
权重 B
权重 B1
权重 B2
下浮系数 C
评标基准价计
算公式
1
28685963.0
30%
15%
15%
0.1%
公式一
2
28845329.4
32%
16%
16%
0.2%
公式二
3
29004695.8
34%
17%
17%
0.3%
公式三
4
29164062.2
36%
18%
18%
0.4%
公式六
5
29323428.6
38%
19%
19%
0.5%
 
6
29482795.0
40%
20%
20%
0.6%
 
7
29642161.4
42%
21%
21%
0.7%
 
8
29801527.8
44%
22%
22%
0.8%
 
9
29960894.2
46%
23%
23%
0.9%
 
10
30120260.6
48%
24%
24%
1.0%
 
11
30279627.0
50%
25%
25%
1.1%
 
现修改为:

对应球号
招标人意向投标 评审价 A
权重 B
权重 B1
权重 B2
下浮系数 C
评标基准价计
算公式
1
27156860.0
30%
15%
15%
0.1%
公式一
2
27307731.3
32%
16%
16%
0.2%
公式二
3
27458602.6
34%
17%
17%
0.3%
公式三
4
27609473.9
36%
18%
18%
0.4%
公式六
5
27760345.2
38%
19%
19%
0.5%
 
6
27911216.5
40%
20%
20%
0.6%
 
7
28062087.8
42%
21%
21%
0.7%
 
8
28212959.1
44%
22%
22%
0.8%
 
9
28363830.4
46%
23%
23%
0.9%
 
10
28514701.7
48%
24%
24%
1.0%
 
11
28665573.0
50%
25%
25%
1.1%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4.1.4重新组价的方法:“
(1)计价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由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鄞州区东柳街道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二批次)》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市政图纸、设计答疑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浙江造价信息》、省、市其他有关补充定额、文件、规定等。
(2)信息价:
人工及材料信息价:人工市场价格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4期人工市场信息价格计取,材料市场价格参照《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6年4月刊宁波市区价格(除税信息价),无宁波市区价参照《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第4期价格(除税信息价),无信息价材料按文件规定并结合市场询价(除税价格)计入,苗木价格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园林苗木专刊)2026年3月刊信息价(除税信息价)计入,无信息价苗木参照有关文件并结合市场询价(除税价格)计入,以上均为除税价;
(3)取费标准:
3.1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费率: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值计取,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中值计取;
3.2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按中值计取,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市区工程)、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费率按《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2018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函[2025]320号文件计入;
3.3规费根据浙建建[2018]61号文,投标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在规费平稳过度期内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本招标控制价按标准费率的30%计列;
3.4本工程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税率9%;”
现修改为:“
(1)计价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由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本工程道路、排水和绿化等各专业施工图;《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省、市造价文件及其他相关造价依据等。
(2)信息价:
人工及材料信息价:①材料市场价格参照《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6年4月刊宁波市区价格(除税信息价),无宁波市区价参照《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第4期价格(除税信息价),无信息价材料按文件规定并结合市场询价(除税价格)计入,苗木价格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园林苗木专刊)2026年3月刊信息价(除税信息价)计入,无信息价苗木参照有关文件并结合市场询价(除税价格)计入。
②人工市场信息价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6年4月刊计入。
(3)取费标准:
①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值计取,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单独绿化工程中值计取;
②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按中值计取,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市区工程)、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费率按《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2018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函[2025]320号文件计入;
③规费根据浙建建[2018]61号文,投标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在规费平稳过度期内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本招标控制价按标准费率的30%计列;
3.4本工程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税率9%;”
9.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图纸和电子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本澄清、修改文件及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88225165
信息来源: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6-05 15: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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