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2026年6月4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企业资质、预期中标价、评审总分、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企业资质、预期中标价、评审总分、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工期情况: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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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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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名称
| 鞍山市经开道路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 江苏恒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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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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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中标价(元)
| 1368992
| 1388897
| 140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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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总分
| 99.1444860
| 98.8279270
| 97.124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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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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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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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142日历天
| 142日历天
| 142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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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经开道路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主要人员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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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任职时段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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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经理
| 袁阳
| 建造师证 安全B证
| 辽221202093553辽交安B(20)G009316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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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总工
| 高艳发
| 职称证
| 0001019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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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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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营口市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 营口市
|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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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1年营口市普通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 营口市
|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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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主要人员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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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任职时段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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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经理
| 李丹
| 注册证 安全证
| 辽221131451059辽交安B 18G00886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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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总工
| 刘春阳
| 职称证
| 000840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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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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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省G101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朝阳市)、朝阳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第一标段
|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朝阳市
| 20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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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朝阳市2023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三标段
| 朝阳市公路管理处
| 朝阳市
| 202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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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主要人员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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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任职时段截止时间
|
1
| 项目经理
| 王健
| 建造师证 交安B证 职称证
| 苏232171801813 苏交安B26G00211 ZJZ20210190058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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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总工
| 王强
| 职称证
| 160311268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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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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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朝阳市2024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标线补划)施工一标段
|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朝阳市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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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8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
(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
(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
(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
(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6)相关请求及主张;
(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4-42818180
招标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24-471970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泰辰商务大厦A座3门12楼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高琳琳
联系电话:13130295512
邮 箱:25370230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