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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ZHB2026010京东大药房水仙系列产品后台代运营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发布时间:2026-06-0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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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26-06-05
服务热线:400-870-5191
1.项目名称:京东大药房水仙系列产品后台代运营。
2.代运营网店:京东大药房水仙系列产品后台。
3.服务内容:
京东大药房为京东平台自营店铺,该项目中标方仅为京东大药房所售的水仙系列OTC产品(皮肤科用药、抗菌消炎类目)提供如下服务:
3.1为京东大药房水仙系列产品后台提供全面管理服务,包括销售、产品推广运营、日常维护、活动策划、美化设计。
3.2定期做好产品优化,负责平台内推广工作。
3.3每月、每季度负责报送、统计、并与京东大药房核对水仙药业产品的销售数据工作。
4.合同期限:合同签定起至2027年12月31日。
5.服务要求:
5.1中标方需要保证在运营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操作,且不损害招标方的利益,若中标方违法、违规操作或存在损害招标方利益的行为,招标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要求退还已收取的代运营费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2中标方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招标方提供的任何产品、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
5.3中标方的全部操作招标方拥有完整知情权,中标方须如实告知。
5.4中标方需安排固定人员及时对接招标方业务,负责与招标方日常事务协调、营销方案拟定等工作,需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并遵守招标方的各项规定。对接人员更换,需提前一个月向招标方报备,若对接人员不满足招标方工作要求,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5.5中标方服务期间,招标方要求基础销售任务基准额度为600万元。本项目最终考核对标销售任务额,以中标人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的销售任务额度为第一考核标准;若中标人投标承诺销售任务额度高于600万元,按投标承诺额度执行考核;若投标承诺额度低于600万元,统一按600万元基础任务额度执行考核。若本项目实际累计完成销售额<约定考核销售任务额,启动阶梯扣罚机制,每差额50万元,扣罚人民币1万元,扣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方有权从代运营费用中扣除。若截止2026年12月31日24时,本项目累计实际完成销售额<150万元的,招标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不支付相应的代运营服务费,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6中标方服务期间,招标方要求京东大药房水仙系列产品后台的推广投产比(ROI)考核基准值为【1:9.5】。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ROI值为最终考核对标依据,若投标承诺ROI值高于【1:9.5】,以投标承诺更高值作为考核标准;若投标承诺ROI值低于【1:9.5】,按本条款基准值【1:9.5】执行考核。若中标方实际达成ROI未达到约定考核标准的,视为考核不达标,产生的超额推广费用由中标人全额自行承担,招标方有权从应付中标方的合同代运营服务费用中直接抵扣扣除。
5.6.1推广投产比(ROI)计算公式:
【推广投产比(ROI) = 成交总销售额 ÷ 推广总花费】
口径说明:成交总销售额、推广总花费均以京东大药房水仙系列产品后台系统统计的真实有效数据为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5.6.2超额承担推广费(扣费金额)计算公式:
5.6.2.1:计算达标所需最低推广花费
【达标推广花费 = 成交总销售额 ÷ 约定考核ROI比值(9.5或投标承诺更高值)】
5.6.2.2:计算需扣除的超额推广费用
【超额扣费金额 = 实际推广总花费 − 达标推广花费】
5.6.3计算示例:
例:实际成交总销售额95000元,约定考核ROI为1:9.5,实际推广总花费11000元。
达标推广花费=95000÷9.5=10000元
超额扣费金额=11000−10000=1000元
即需从中标人合同代运营费用中扣除1000元超额推广费用。
6.项目说明:
京东大药房水仙系列产品后台代运营项目的基础销售任务基准额度为【600万元】。(计京东大药房水仙药业产品成交实际含税总销售额),招标方根据中标方实际完成的销售收入,按中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代运营费提取比例支付中标方相应的运营费用。代运营费用提取比例由中标方投标时确认。
7.支付方式:
运营服务费于合同期满后【2028年1月15日前】根据店铺实际运营情况结清,中标方收到招标方支付的服务款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招标方。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资质和能力提供服务、信用良好的企业,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8.2投标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 ,于信用信息处查询后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9.保证金:
投标方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投标保证金30000元。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未中标者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履约保证金为50000元,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方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缴足差额部分,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银行电汇(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高新区支行;账户名: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286 6210 8419)。银行电汇回单复印件放入资格文件一并密封装订。
10.报价规定:本次招标报价为含税价,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最高报价不得超过48万元,即代运营费用提取比例不得超过8%,否则招标方有权视该标书为废标。
11.评标办法:
评标小组由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采用综合评标办法,总分 100 分。通过对投标价及商务评审综合评分,最高得分者中标,确定中标候选人1名。
评标一览表:

序号
评议内容
分值
评议办法
1
代运营费用
75分
1、评委将按下列方法计算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F=75-(A-AD)÷(AG-AD)×10
式中:A为投标价;AG为最高投标价;AD为最低投标;
F为入围投标方的有效报价。
2、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2
基础销售任务数
10分
本项目基础销售任务基准值为600万元。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的基础销售任务数作为本项评分唯一依据。
1、投标人承诺基础销售任务数等于600万元的,得基础分5分;
2、投标人承诺基础销售任务数高于600万元的,每超额增加50万元,加1分。本项加分最高封顶5分,本项满分10分;超额不足50万元的不计分、不折算(仅按完整50万元档位加分)。
3
推广投产比 ROI
10分
京东大药房水仙系列产品后台推广投产比(ROI)基准值为【1:9.5】(即ROI=9.5)。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的ROI数值作为本项评分唯一依据。
1、投标人承诺ROI等于9.5的,得基础分5分;
2、投标人承诺ROI高于9.5的,每高出0.1个单位,加1分;本项加分最高封顶5分,本项满分10分;不足0.1个单位的不计分、不折算(仅按完整0.1档位加分)。
4
商务评审
5分
具有电商平台OTC类目网店运营三年以上经验得5分。(需提供公司介绍、运营店铺名称、网址、后台店铺基本信息截图、服务合同复印件)。

12. 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2.1开标时间、地点:2026年6月11日,漳州市芗城区南山路1号,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六楼招标办会议室。
12.2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12.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15:00 ,逾期拒收。
12.2.2投标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参与投标,地址为:漳州市芗城区南山路1号,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六楼招标办,收件人:吴先生,电话:13559664976。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参与的招标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13.投标文件要求:
13.1投标文件分成二部分,应密封装订报送。
13.2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信用中国”报告;c.保证金缴交证明。
13.3第二部分为商务文件,a.《投标报价表》见附件一;b.业绩证明。
13.4以上提供的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4.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由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过程接受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及上级的监督。在投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招标采购小组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议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及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
15.公告媒体: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ygcg.fjcqjy.com、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www.qingshanpaper.com、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www.zzsx.com.cn
联系方式:吴先生 05962302062  苏先生 18050702556
 
 
 
 
招标人: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6年6月5日
附件一:
投标报价表

年度销售任务量
期限
每年费用
对应提取比例
600万元
18个月
   (万元)
      %

 
服务承诺及保障

承诺及保障项目
承诺数值
基础销售任务数
 (万元)
推广投产比 ROI
ROI为1:  

备注:
1、如中标方服务期间,本项目实际累计完成销售额<约定考核销售任务额,启动阶梯扣罚机制,每差额50万元,扣罚人民币1万元,扣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方有权从代运营费用中扣除。
2、如中标方服务期间,中标方实际达成ROI未达到约定考核标准的,视为考核不达标,产生的超额推广费用由中标人全额自行承担,招标方有权从应付中标方的合同代运营服务费用中直接抵扣扣除。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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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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