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兰亭街道娄宫路项目 | 项目代码: | 2511-330603-99-01-479573 | ||
| 招标人: | 名称:绍兴兰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兰亭街道文长路兰亭度假区管委会内 |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现代大厦2幢 | ||||
| 联系人:裴泽明 | 联系人:李芬 | ||||
| 电话:0575-89172491 | 电话:15958550276 | ||||
| 标段(包)名称: | 兰亭街道娄宫路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3306030730002751001002 | ||
| 澄清、修改对象: | 资格预审公告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兰亭街道娄宫路项目更正补充公告 一、项目编号:GX20260158001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25日 三、原公告相关网址:http://www.kq.gov.cn/col/col1658095/art/2026/art_b050819c981744d1a48ff0510dd7544c.html 四、更正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P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2、招标文件P34,评标办法中:“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人,专家 5人)。”改为“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 4人)。” 3、原答疑澄清公告中:“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后续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项目等施工单位开展现场施工作业,提供施工接驳用电点位、作业通行场地及现场必要协调配合,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修改为:“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后续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项目等第三方施工单位开展现场施工作业,无偿提供施工接驳用电点位、作业通行场地及现场必要协调配合,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4、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兰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兰亭街道 邮 编 :312030 联系人: 裴工 电 话 : 0575-89172491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现代大厦) 邮编 :312030 联系人:马跃(项目负责人)、余欢、王晓岚 电话 :0575-85560088、84129255 传真 : 0575-85560088 电子信箱: 250307340@qq.com | ||||
| 行政监督机构: |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电话: | 0575-84138502 | ||
| 信息来源: |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6-05 11:5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