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L12026AH1000619-2 |
| 标的名称 | 六安市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11处空置工业厂房招租标的3:3#厂房 |
| 出租底价 | 25.92万元/年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2160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6-05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18 |
| 出租方名称 | 安徽裕侒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局大楼11楼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503MA8NFMJG6C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徐招弟 |
| 租赁期限 | 3 |
| 租赁期限单位 | 年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是 |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 | 3 |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 月 |
| 资产概述 | 1、出租标的为坐落于六安市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的11处空置工业厂房,包括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内的1#、2#、3#、4#和15#共5栋整体空置厂房,这五栋均无消防喷淋,属于戊类厂房;另有部分空置的5#楼1080平方米和6#楼1440平方米,均无消防喷淋,属于戊类厂房;部分空置的11#楼720平方米、12#楼1440平方米、14#楼80平方米、19#楼249.67平方米均有喷淋,属丙类厂房,钢结构,用途为工业,总出租面积19984.74平方米,各标的单独出租。标的具体情况参见《六安市西城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裕侒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六安市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的工业房地产市场租金估价》(皖富估[2026]字第(LA0130)号)和本公告附件《六安市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11处空置工业厂房明细表》。 2、出租标的租期3年,各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标的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标的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3、标的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年租金的10%(上限百位取整)。标的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须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出租标的为闲置状态,免租金装潢期3个月。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现场勘查 联系人:李永瑞; 联系电话:13275887885。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现场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递交租赁申请前须自行勘查现场,全面了解标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并与出租方签订《现场勘查确认单》。一旦递交租赁申请即视为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不得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价款(租金)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2、本次招租标的厂房分为戊类厂房与丙类厂房。其中,戊类厂房未配备消防喷淋装置,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自行确认厂房类型,并选择符合自身生产经营要求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租赁期间,承租人经营业态须为以废旧回收物资开展资源初加工(分拣、压块、打包等)和暂存等不涉及生化反应的企业。承租人不得经营以下行业: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行业、危险废物行业(如排放高污染废水、废气的行业)以及其他不符合业态要求的行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变更经营业态。承租人擅自改变经营业态或从事上述禁止行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承租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违约责任。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使用上述租赁标的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承租方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应遵守标的所在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方自收到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开始进行标的交接。标的以现状移交,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4、标的以现状出租,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维修工作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予负责。 5、租赁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费等及相关部门收取的与租赁经营有关的税费,均由承租方负担。如承租方未按时缴纳相关税费而产生的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承租方应负责赔偿。 6、租赁期内,若出租方转让本次出租标的所有权,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7、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房屋租赁合同》提出任何异议。 8、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9、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10、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现场勘查确认单》; (4)本公告“承租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11、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2、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自收到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账户。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13、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6-05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保证金金额 | 3万元 |
| 不动产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类型 | 其他 |
| 出租标的地址 | 3#厂房 |
| 出租用途 | 工业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蒋经理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65992966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 公示附件 | 房屋租赁合同.doc六安市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11处空置工业厂房明细表.xlsx现场勘查确认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