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就代县石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矿山道路恢复分包工程进行国内招标(标书号:JDJS-ZB-2026-0016),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投标。 1.工程名称:代县石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矿山道路恢复分包工程 2.施工地点:金隅台泥(代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露天灰岩矿建设项目工地 3.施工范围:为满足一体桁架式管状带式输送机设备在矿山运输、二次倒运、设备组对及安装的需要,对矿山原有道路进行了加宽、加厚、降方,挖运等施工,一体桁架式管状带式输送机设备安装完毕后,需对已破坏的道路进行恢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该标段图纸内容。 4.施工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招标人批准的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时间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6.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本工程施工能力且通过SRM供应链系统准入审核的合格供应商,并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同时同意本采购文件中合同样本中的所有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劳务资质或专业作业资质(取消劳务资质的省份除外,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劳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备供货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4)具有相应施工业绩。 5)本项目现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建安C证),为本单位注册。 6)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无2025年度的,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两年的企业应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若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必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并将上述材料作为投标响应的实质性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8)信誉要求:未列入金隅集团、冀东集团及我公司黑名单的单位。 7.最高拦标价格: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电汇转账或应付账款说明。电汇只接受公对公。 9.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自行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10.凡对此次招标提出询问,均应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www.bbmgzc.com)”提出。 1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bbmgzc.com/)公示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版文件为签字盖章后的投标文件的扫描件)。 12.开标场所: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bbmgzc.com/),各投标人无需现场投标。 13.投标文件参考投标文件制作指南(附件),平台上的报价及税金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冀东发展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振丰道北 联系人:胡宝华 电 话:15933042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