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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6年第10506号)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路73号部分场地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
发布时间:2026-06-0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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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10506号 )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路73号部分场地出租项目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第10506号 )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路73号部分场地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DL2026ZL000590 监测编号 GR2026DL1001402
出租底价 11,000.00 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6-05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6-15
交易品类 资产租赁 资产类别 场地
项目概述1、标的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路73号部分场地2、出租面积:300平方米3、租期:五年4、用途:存放货物5、出租底价:1.1万元/年6、租金递增方式:等额租金。
7、标的场地自然状况:平整度较好。
8、其他:其他相关要求和条件按照《场地租赁合同(样本)》执行。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2026年6月10日13:30,不动产所在地。
挂牌公告期 7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 大连永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2026-04-22
评估价格 评估总资产
评估总负债 净资产


资产信息
披露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出租标的物为场地,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路73号院内,场地使用用途只能为存放货物,不可以另做他用。
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大永评报字[2026]第 026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执行,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全部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并与出租方签订《资产交接单》。
(5)同意与出租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全部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结算账户。
(6)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首年(首期)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项目咨询联系人刘先生项目咨询电话13898711111

交易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意向方审核级别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优先受让权情况不涉及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易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成交租金递增方式等额租金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不涉及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大连公共交通资源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MA0XXL7760 所在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
出租方类型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是否国有
注册地(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367号 经营规模 小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 姜成坤
联系人名称 刘先生 联系人手机 138987111111
本次拟转让产(股)份数量

报名信息

项目报名 王先生 报名电话 0411-65850566
报名QQ 网上报名地址 www.daee.cn
现场报名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场地租赁合同(样本)》 《场地租赁合同(样本)》

具体信息以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具体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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