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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集团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2026年度聚丙烯酰胺框架协议招标驱油用聚合物\驱油用聚丙烯酰胺Ⅱ型颗粒特性黏数≥2500mlg表观粘度≥13.5mPa.s矿化度≤20000mgL油藏温度≤80℃QSHCG0159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中石化集团
发布时间:2026-06-0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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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聚丙烯酰胺框架协议招标驱油用聚合物\驱油用聚丙烯酰胺 Ⅱ型颗粒 特性黏数≥2500ml/g 表观粘度≥13.5mPa.s 矿化度≤20000mg/L 油藏温度≤80℃ Q/SH CG0159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委托,现对 2026年度聚丙烯酰胺框架协议招标驱油用聚合物\驱油用聚丙烯酰胺 Ⅱ型颗粒 特性黏数≥2500ml/g 表观粘度≥13.5mPa.s 矿化度≤20000mg/L 油藏温度≤80℃ Q/SH CG0159 所需 驱油用聚合物\驱油用聚丙烯酰胺 Ⅱ型颗粒 特性黏数≥2500ml/g 表观粘度≥13.5mPa.s 矿化度≤20000mg/L 油藏温度≤80℃ Q/SH CG0159 进行 集中资格预审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本次资格预审结果适用范围为2026年度聚丙烯酰胺框架协议招标。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 招标编号:NWZ260616-1015-125579
2. 项目名称:2026年度聚丙烯酰胺框架协议招标驱油用聚合物\驱油用聚丙烯酰胺 Ⅱ型颗粒 特性黏数≥2500ml/g 表观粘度≥13.5mPa.s 矿化度≤20000mg/L 油藏温度≤80℃ Q/SH CG0159。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 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描述
1 驱油用聚合物\驱油用聚丙烯酰胺 Ⅱ型颗粒 特性黏数≥2500ml/g 表观粘度≥13.5mPa.s 矿化度≤20000mg/L 油藏温度≤80℃ Q/SH CG0159
2 驱油用聚合物\驱油用聚丙烯酰胺 I型颗粒 特性黏数≥2400ml/g 表观粘度≥35mPa.s 矿化度≤6000mg/L 油藏温度≤70℃ Q/SH CG0159
3 驱油用聚合物\驱油用聚丙烯酰胺 Ⅲ型颗粒 特性黏数≥2500ml/g 表观粘度≥13.5mPa.s 矿化度≤35000mg/L 油藏温度≤95℃ Q/SH CG0159
4 驱油用聚合物\驱油用聚丙烯酰胺 Ⅴ型白色颗粒 特性黏数≥1700ml/g 表观粘度≥14.5mPa.s 矿化度≤100000mg/L 油藏温度≤120℃ Q/SH CG0159
5.投标资格有效期:自资格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12个月。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6.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只接受生产商投标。生产商是指从丙烯腈或丙烯酰胺加工合成聚丙烯酰胺的生产企业,只做分装或混合的企业不视为生产商。不接受委托加工、参股企业参与采购。若由母公司参与投标,其内部分工为母公司负责销售产品,子公司负责生产的,则需提供分工证明材料,且该子公司必须由母公司100%控股。符合前述条件的母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用户评价报告、销售业绩、产品质量评价、法人信用认证必须使用母公司资质,其余资料可提供子公司资质。若由子公司参与投标,其内部分工为母公司负责生产,子公司负责销售产品的,则需提供分工证明材料,且该子公司必须由母公司100%控股。符合前述条件的母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用户评价报告、销售业绩、产品质量评价、法人信用认证必须使用子公司资质,其余资料可提供母公司资质。公司或自然人持、控股的不同子公司,不得采用该模式参与投标,相关资质不得混用。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石油、化工类行业(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行业类别中C25-C30)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6.1.2 财务要求。
无 6.1.3 业绩要求。
无 6.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在环保局备案审批过的竣工验收报告(2017年10月1日之前竣工的提供环保部门审批或备案的竣工环保验收报告,2017年10月1日之后竣工的,提供在公开网站公示的验收报告截图),报告上的生产厂所在地址与营业执照上公司注册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生产厂所属证明,投标人必须对生产厂拥有100%控股权。
(2)投标人需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截止期两年内丙烯腈或丙烯酰胺采购增值税发票不少于3张,发票的开票日期不允许是同一月份的,发票总采购量之和不低于1000吨。
(3)投标人提供生产标的物所需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及相应的购置发票,设备购置发票日期必须距离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截止日6个月以上(必须提供聚合反应釜、造粒机、烘干机或干燥机、水解机、研磨机或粉碎机、五种设备发票,缺一不可)。
(4)提供投标人生产的标的物在油气田驱油领域应用过的证明材料及对应的销售发票(2000万以上分子量或中石化业绩(无法证明分子量不予认可))
(5)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化工原辅料投标承诺书》(见附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将被否决。
(7)提供油田用驱油剂(高分子)产能证明资料,需结合生产装置(装置中必须有水解器或水解仓)的情况。现场复核高分子聚合物产能。
(8)投标人需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截止期两年内生产标的物原材料消耗情况(Ⅰ型、Ⅱ型须涵盖丙烯腈或丙烯酰胺、氢氧化钠;Ⅲ型、Ⅴ型须涵盖丙烯腈或丙烯酰胺、氢氧化钠、2-丙烯酰胺基-2-甲基丙磺酸(AMPS)),采购增值税发票不少于3张,发票的开票日期不允许是同一月份的。 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资格预审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26年6月5日11时0分至2026年6月10日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13.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交易平台(http://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e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epec.com)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对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8.其他重要要求:
投标人特别要求。
19.投标说明:

20.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 上海招标中心 技术咨询
联系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联系人: 冉海燕
联系人: 周红
电 话: 021-58661220 电 话: 0546-8501016
电子邮件: wzranhy@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ouhong758.slyt@sinopec.com
上海招标中心
2026 年 6 月 5 日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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