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511-440700-04-02-27818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江门市锦江水库、合山水闸提质增效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江门市锦江水库、合山水闸提质增效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 ||
| 标段(包)名称 | 江门市锦江水库、合山水闸提质增效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填写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恩平市大田镇锦江水库,以及开平市蚬冈镇潭江干流中上游河段合山水闸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招标范围: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从初步设计至本项目质保期满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工程概算审核;2、建设工程过程中所需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核;3、负责施工现场的工程量计量、现场签证,就工程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及时签认;4、结算审核;5、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6、按照委托人要求配合进行项目内所有费用汇总工作,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7、工程建设相关服务和设备(货物)(如基础检测,材料检测,环境影响咨询等)的工作量和招标控制价的核准;8、竣工决算编制;9、发包人委派的本项目全过程相关造价咨询工作等内容(具体以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锦江水库110kV 输变电设备改造工程以及合山水闸信息化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锦江水库110kV输变电设备改造(变电部分) (2)锦江水库110kV输变电设备改造(通信部分) (3)锦江水库110kV输变电设备改造(线路部分) (4)合山水闸信息化建设工程 总投资:约人民币5763.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39.04万元)。 | ||
| 招标内容 | 全过程造价咨询 | ||
| 工期(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为止。 | ||
| 最高投标限价 | 40.23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2019年前(含 2019)获得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尚未换证的)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7. 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 失信被执行人” 或“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700/index。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4日17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11日17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25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 开标时间 | 2026年6月25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江门市堤西路 88 号三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 | ||
| 招标人 | 江门公用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竹排街32号1幢首层 |
| 招标人联系人 | 欧阳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0-399298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小姐/温小姐 | 联系电话 | 020-37860640/37860648 |
| 招标监督机构 | 江门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50-3160869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 招标项目负责人 | 张冬杰 | ||
| 其他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 交易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交易服务费金额暂定按中标金 0.8%收取,单项工程最低收费不低于1万元,最高不超过45万元。具体按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最新收费规定为准。 | ||
| 江门公用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