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告字〔2026〕13号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地号编号及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龙游县庙下乡六春湖区块L-04-06地块(位于龙游县庙下乡毛连里村,六春湖景区范围内)
| 6326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0-0.1
| ≤55%
| ≥10%
| 至2063年7月26日止
| 328
| 65.6
|
龙游县庙下乡六春湖区块L-04-08地块(位于龙游县庙下乡毛连里村,六春湖景区范围内)
| 8495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0-0.1
| ≤35%
| ≥10%
| 至2063年7月26日止
| 439
| 87.8
|
备注
| 1.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及设计要求详见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 2.其他要求见县住建局出具的建设管理要求。 3.其他要求见龙游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特别规定》。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若上述对象竞得土地,则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价,拍卖起始价即为出让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五、本次拍卖出让相关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00至2026年6月25日16:00,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16:00;
龙游县庙下乡六春湖区块L-04-06地块拍卖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00。
龙游县庙下乡六春湖区块L-04-08地块拍卖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4: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龙游县龙洲街道幸福路148号原国土局大楼二楼)。
电话咨询:0570-7015260 规划 0570-7021277 建设 0570-7213081 土地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 0571-88877690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龙游县庙下乡六春湖区块L-04-06地块项目建成后不可按间或按层分割办理产权证,允许按幢办理不动产权证。通过竣工验收满3年经县政府同意后可转让。
2.龙游县庙下乡六春湖区块L-04-08地块项目建成后不可按间或按层分割办理产权证,允许按幢办理不动产权证。通过竣工验收满3年经县政府同意后可转让。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