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南深铁路玉岑段站后工程№2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我公司拟采购一批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2026年06月08日15点00分前登录铁建云链网(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报名,并在2026年06月08日15点00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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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拌干混砌筑砂浆
| M5
| 国标
| 吨
| 356
| 容县南站及附属
|
2
| 预拌干混砌筑砂浆
| M7.5
| 国标
| 吨
| 100
| 容县南站及附属
|
3
| 预拌干混抹灰砂浆
| DP-M10
| 国标
| 吨
| 455
| 容县南站及附属
|
4
| 预拌干混砌筑砂浆
| M5
| 国标
| 吨
| 259
| 岑溪东站及附属
|
5
| 预拌干混砌筑砂浆
| M7.5
| 国标
| 吨
| 150
| 岑溪东站及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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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预拌干混抹灰砂浆
| DP-M10
| 国标
| 吨
| 459
| 岑溪东站及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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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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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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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运费、砂浆罐费、砂浆罐维修费及砂浆罐进出场费、税费,材料卸车费等一切费用,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若实际供货无以上强度砂浆每增加或减少一个标号每吨增加或减少 30 元/吨。清单中砂浆均为散装,如用袋装砌筑及抹灰砂浆在以上结算含税单价基础上增加 30 元/吨(包含人工装卸车费及运费)
4.货物验收方式:数量验收、质量验收。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每月20日对账,对账完成后供需双方签字确认,供方按双方确认的对账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交由财务入账。
(3)付款条件: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1 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70 %货款,剩余货款待供货完毕后,由乙方提交结算确认单,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做最终结算,3个月内无息返还。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与服务费用,乙方进行承兑、贴现、背书的,由此产生的贴息费、服务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出票后,因乙方迟延接收或迟延兑付,导致票据未能签收或未能兑付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6.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
8.其他要求:
(1)供方须出具所有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税票部分不能进行结算付款。
(2)供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甲乙双方按月结算货款。
(3)交货地址为:广西玉林市容县容州镇容县南站/广西梧州市岑溪市岑溪东站。
(4)严格按照报价函格式报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瑶 电话:027-8725852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47号
邮箱:2454774350@qq.com
联系人:信倍倍 电话:18295760721
邮箱:
648749863@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