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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智慧校园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陕西
发布时间:2026-06-0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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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智慧校园二期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2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SX-260525-0094
项目名称:智慧校园二期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333,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包含供货、开发集成、测试、验收并交付的所有日历天数)。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包含供货、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并交付的所有日历天数)。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台及业务系统开发)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原件。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原件,视为独立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2(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优化升级)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原件。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原件,视为独立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至 2026年06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 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七)注意事项
1、供应商若提供电子保函的,开标前请将电子保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83717868@qq.com。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请及时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83717868@qq.com,以便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地址:西安市小寨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 029-85378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层
联系方式:029-87888601-8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锦、盖莲花、王婷、祝清江、王佼、郭燕妮、赵薇
电话:029-87888601-8010
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5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附件下载: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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