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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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6年度教育活动餐饮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6年度教育活动餐饮服务。
2.项目编号:明建招[2026]1009。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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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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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1
| 2026年度教育活动餐饮服务
| 1项
| 972,970
| 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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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为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供应商报价须按预算金额972970元进行报价,未按此进行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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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细
|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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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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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地点:2026年6月5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止,北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17号研发中心1楼109(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若采用邮件获取,将采购人报名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我司(或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04421532@qq.com),未获取磋商文件或未填写登记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6月16日上午9:3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17号研发中心1楼109(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磋商时间:2026年6月16日上午9:30;磋商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17号研发中心1楼109(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0.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填写《招标(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报价,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若有出入,具体以公告为准)
11.采购人:福州市教育局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新城办公区B座8层至12层
联系人:薛珉
联系方法:0591-83337401
12.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17号研发中心1楼109
联系人:黄爱珠(项目负责人)、林芳
联系方法:0591-83345700、15959065872、13358226639
13.报名费、代理服务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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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磋商文件费用、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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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1300210104001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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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