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项目-地源热泵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项目-地源热泵建设项目已由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沧开发经发批字(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 324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4863.08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66666.647平方米),敷设污水管网1226米,雨水管网1688米,消防管网1268米,给水管网1280米。建筑面积58455.03平方米,包含标准化厂房4座建筑面积49703.45平方米,孵化器建筑面积7010.65平方米,孵化器配套面积1740.93平方米,建设地点: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解放东路以北,经九街以西。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布设钻井设备8台,钻探施工1056口浅层换热孔,购置安装6组排气装置、6组过滤器、3台地源热泵机组、3台热泵循环泵、3台空调循环泵、1套电气配电柜系统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930.885702 万元。 2.3计划工期: 200日历天 。 2.4质量标准: 合格 。 2.5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3.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9
(1)须提供在投标单位近期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3.1.3其他要求: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3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5 09:00至2026-06-10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2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 ”+“分散 ”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2)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收费标准的50%计取。付费主体:招标人。
(3)平台使用情况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收费标准: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向 河北轩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
联系人: 张明乐 ,
联系电话: 0317-5690677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7-3092024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轩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市开发区东海路18号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新华路禧福荷堂B组团7#楼1-2403 |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61000 |
联系人: | 张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张明乐 |
| 电话: | 0317-309391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7-5690677 |
传真: | 0317-3093916 | 传真: | 0317-5690677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xuanxi2025@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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