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临时道路及场地清理工程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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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ZB-审核2025069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保定市-清苑县 | 招标内容: | |||||||||||||||||||||||||||||||||||||||
| 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临时道路及场地清理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临时道路及场地清理工程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保清发改审批(2025)项目069号、保清发改审批(2025)项目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开启创国控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6679.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0442.53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站前市政广场建设范围为规划发展西路西延路以北、保定南站站房以南、规划经五路以东、规划经二路以西的围合区域,主要由市政广场、城市公交车场站、出租车场站、网约车及社会车辆停车场、场站综合楼组成,广场占地总面积约16.71万平方米;在站房站前落客平台外设置一条高架落客匝道,匝道全长1289.89米;新建周边三条道路分别为发展西路、规划经二路与规划经五路,其中发展西路全长2009米,规划经二路全长519米,规划经五路全长523米;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2.1.1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2.1.2 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2.1.3质量标准:合格。2.1.4其他: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便道、场内施工道路、场地平整、地表附着物清理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5 09:00至2026-06-12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25 08: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双盲”方式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盲评”即服务方案(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即投标人在编制服务方案(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服务方案(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 招标人:河北清开启创国控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朝南 联系电话: 0312-5806555;招标代理:河北磐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智 联系电话: 0312-727669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312-7950509 电子邮箱:qykfqgwh@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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