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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西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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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公告发布日期


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6月04日


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6-06-04 17:00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6-01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广投临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公司),辽宁省相关港口(以下简称辽宁省港口),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氧化铝实际为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指定单位向广西广投临港工业有限公司采购的货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2.2项目公司: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指定单位。由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3项目实施地点:起运地点为临港公司仓库,原则上优先选择临港公司自有码头作为始发港,国能广投码头、广投北海电厂码头或北海铁山港码头作为备选(以下统称“北海码头”),卸货地点为辽宁省相关港口(主要包括锦州港、盘锦港、营口港)。
2.4项目规模:氧化铝总运量暂按140万吨计。各阶段非招标采购时间、承运时间以及承运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执行阶段具体运量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运输方式为公海联运。
2.7服务期限:有效期预估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合同执行阶段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8项目概算:约19050万元。
2.9项目类别:服务。
2.10其他说明
(1)北海临港码头建设1个20万吨级散货泊位,码头泊位长度为 361.5m,按一字型布置,码头前沿线布置与规划码头前沿线一致,方位角为N160.7?—N340.7°。码头前停泊水域宽度为 100m,前沿设计泥面底高程为-18.4m。码头宽30.5m,单线航道宽度为265.6m,设计底高程-18.4m(乘潮水位取 3 小时 90%保证率水位 2.78m)。
(2)合同执行阶段,投标人(承运方)原则上采用2万吨级及以上船舶进行承运,不固定船舶及船只数量。如投标人(承运方)确需变更船型,须至少提前2天告知招标人(委托人),在取得招标人(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变更船型。原则上每航次船舶需清舱,如另作安排需双方书面确认。
(3)本项目采用“招标入围+非招标采购(包括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模式,采用合格入围制,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可成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招标阶段的“招标人”,在非招标采购阶段称为“采购人”。入围供应商在被采购人选为最终供应商后称为“成交人”或“承运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以下两项须同时满足):
(1)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具备普通货运、无车承运、网络货运其中一种资质;
(2)具有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水路运输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无船承运NVOCC备案证书》(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3.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0万吨(含)或累计服务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公铁货物运输合同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5万吨(含)或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万元(含)。“水路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可以包含散货、集装箱货物运输业绩等,“公铁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可以包含纯公路货物运输业绩或纯铁路货物运输业绩或公路与铁路联运的货物运输业绩。“水路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可以包含散货、集装箱货物运输业绩等,“公铁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可以包含纯公路货物运输业绩或纯铁路货物运输业绩或公路与铁路联运的货物运输业绩。
注: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②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业绩按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显示的承运数量或金额累计,不同类材料不重复累计,以同一类材料累计的承运数量或金额高者作为评审依据。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附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及分包。
4.招标入围及非招标采购办法
本项目采用招标入围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分阶段进行非招标采购确定最终承运人。非招标采购方式包括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
4.1入围程序
(1)本项目采用“招标入围+非招标采购采购”模式,采用合格入围制,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可成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2)本项目招标入围阶段不设最高限价。
(3)入围有效期为一年,约365个日历日,暂定为自第一船承运之日起算。具体运输合同执行阶段以非招标采购成功并最终签订的具体承运合同为准。
(4)投标保证金:招标入围阶段,投标人需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至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履约保证金:凡成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的,需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至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6)各入围供应商需就本项目运输线路(即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按采购人要求定期发送书面市场价格说明函件,列明当期市场运力及行情等情况。
4.2非招标采购及确定成交人程序
(1)非招标采购邀请:开展非招标采购之前,采购人将发布非招标采购公告,并邀请入围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以当次采购公告及非招标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2)非招标采购频次:承运周期为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预计总运量约140万吨,采购时间、承运时间以及承运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非招标报价:入围供应商需根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报价。
(4)最高限价:各阶段采购均设置最高限价,具体以采购人在非招标采购阶段发布的相关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入围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确定成交人:采购人根据当次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的情况,将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该次采购的成交人,并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6)签订合同:成交人需与采购人(含项目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并按照成交金额的10%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7)其他要求:入围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报价或者无效报价累计达3次或者未按采购人要求定期发送书面市场价格说明函件累计达2次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没收其框架协议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有权视自身实际工作需要补充新的入围供应商名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4日17时至2026年6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igeps.com)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出售,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平台使用费每标段500元,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概不退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gigeps.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gxygcg.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相关说明
8.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8.2标书款及平台使用费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标书款及平台使用费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及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各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可自行登陆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打印。
8.3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8.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在申请办理CA证书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771-5897192/0771-4115077。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截标时间前7个工作日在线提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招标方不做解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帮助
如需帮助,请访问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
8.6 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771-5895962
邮  箱:gtcfccwlb@163.com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13楼
9.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雪菲
座  机:0771-5897191
邮  箱:gtzx_hxf@163.com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楼;
备  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9.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 4000200518转1
备  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10.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1.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
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采购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
(1)注册成为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访问https://www.gigeps.com或https://new.gigeps.com进行注册)。
(2)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后审项目】-找到要购买的文件并购买。
(3)在【我的项目】-找到已参与的项目进行递交文件。
注意事项:
(1)网上报价或递交投标文件需办理CA,请合理安排时间,建议提前办理。
(2)参与项目除文件中产生的费用外还会产生一定的平台费用,收费标准可在门户首页-【通知公告】-【系统公告】中查询。
GTZX-26-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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