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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冀南新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一期(综合储运枢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北
发布时间:2026-06-0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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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冀南新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一期(综合储运枢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邯新区审备字(2026)130号
所属行业: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所属地区: 邯郸市-邯郸冀南新区
招标内容:

冀南新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一期(综合储运枢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南新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一期(综合储运枢纽)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邯新区审备字(2026)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中原物流枢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80%争取融资贷款,其余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中原物流枢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769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1615.39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76658.1058平方米(合264.99亩)。总建筑面积为3.425万平方米,包括仓储物流服务楼、宿舍楼、仓库及其他附属用房等。配套建设堆场、停车场、场区道路、绿化工程、室外管网等设施,并预留铁路专用线建设条件,购置安装装卸、加工、智慧园区、光伏等设备。建设地点: 邯郸冀南新区京广铁路以西,成峰路以南地块。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包括管线迁改等)、最终交付。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2696.83 万元。2.3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设备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且满足第三方质量验收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甲级 设计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2023年 6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期限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壹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5.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3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5 08:30至2026-06-1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匿名 向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提出,
联系人: 王思琪 ,
联系电话:0310-7055209、1873003517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冀南新区建设局
电话:0310-6299674
电子邮箱:wrmfw674@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中原物流枢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冀南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大街建交产业园1幢205室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杨先生
项目负责人: 王思琪、苗佳佳、藏煜炜
电话: 15831829178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0-70552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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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5831829178

电子邮件:
rhah03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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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文件类型校验码招标文件;.zipzip/0VkJ45RQpL9tZbjSqDSlbw+M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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