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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5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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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2604-441223-20-01-573630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宁县绥江画廊精品示范带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宁县绥江画廊精品示范带项目(设计)
| 标段(包)名称
| 广宁县绥江画廊精品示范带项目(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肇庆市广宁县
| 资金来源
| 通过债券资金、乡村振兴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和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12072.78万占比1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编制概算书、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如有)等。配合施工图送审、设计变更修改、概算评审、预算评审、设备设施设计、报建报批、配合施工及设备招标、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工程规模:包括但不限于:(1) 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新建及改造绥江沿线旅游道路2.4公里,建设步行绿道、骑行道14.92公里;完善沿线照明设施,新建路灯752套;对沿线6个村庄进行三线整治,拆除清理沿线乱搭乱建;完善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其中新建一级游客服务中心1个、二级游客服务中心4个,新建停车场6个,改造停车场8个,新建造旅游厕所7座,改造旅游厕所2座。(2) 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对绥江沿线岸线进行生态修复,修复生态岸线7.4公里;提升精品节点9个。(3) 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工程:深入挖掘竹文化,建设竹文化展示公园2个;修复沿线炮楼、观竹楼等历史建筑2处,提升古村文化体验区1个;整合民俗文化资源,建设民俗文化广场、文化展演基地3个。(4) 配套服务提升工程:建设沿线休闲驿站5个;完善交通标识、旅游导览标识系统。
| 招标内容
| 广宁县绥江画廊精品示范带项目工程设计
| 工期(交货期)
| 60日历天;
| 最高投标限价
| 216.88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以下①或同时满足②和③要求: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4.1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类设计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4.2 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其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交有效证明材料;4.3 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5.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①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黑名单”。②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处罚期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③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④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地市名单中处于失信惩戒主体名单记录。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陆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进行下载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6月05日 00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26日 0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26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自行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递交。
| 开标时间
| 2026年06月26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进行开标。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招标人
| 广宁县农业农村局
| 联系地址
| 广宁县南街街道车背垌达信路6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彭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8-8660692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13433802417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8-862689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投标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投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2.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完善)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登记信息及上传件真实准确并在有效期内。3.根据《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的通知》(肇公易函[2022]2号)规定,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实行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参与开标全过程实时情况,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4.本项目根据《关于我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的通告》要求实施远程异地评标模式进行开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的具体要求按《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9号)等有关文件执行。5.投标人对招标过程存在异议的,可以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中异议板块提出。若属质疑或投诉内容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程序及内容按规定署名向招标代理递交投诉书。
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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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宁县绥江画廊精品示范带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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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广宁县绥江画廊精品示范带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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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441200065195136X-20260604-00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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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 1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名称 2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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