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31.1履约保证金 |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3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3.收取单位:采购人指定单位 4.收取账号:采购人指定单位 5.退还时间: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3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3.收取单位:采购人指定单位 4.收取账号:采购人指定单位 5.退还时间:按合同约定。 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
| 2 |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3、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付 30 %预付款;施工完成并通过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款85%;经财政部门结算后,按结算价付项目尾款。 | 合同签订后付 30 %预付款;施工完成并通过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款85%;经财政部门结算后,按结算价付项目尾款。同时,施工单位办理结算价3%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
| 3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付 30 %预付款;施工完成并通过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款85%;经财政部门结算后,按结算价付项目尾款。 | 合同签订后付 30 %预付款;施工完成并通过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款85%;经财政部门结算后,按结算价付项目尾款。同时,施工单位办理结算价3%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
| 4 | 第五章 合同草案 | 第五章 合同草案 | 第五章 合同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