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项目-三星至柳林河段升级改造工程 | ||||
| 项目编号 | E341525001005023 | ||||
| 标段名称 | 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项目-三星至柳林河段升级改造工程 | ||||
| 标段编号 | E341525001005023001 | ||||
| 招标人 | 霍山县衡山镇人民政府、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最高限价 | 17110065.09元 | ||||
| 代理机构 |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电话:0564-5020033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6月3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国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 | ||||
| 投标价(元) | 14516179.22元 | ||||
| 项目经理 | 汪宇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2022202207910 | |||||
| 项目总工 | 昌坤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大别山路客运西站主体楼五楼 | ||||
| 投标价(元) | 14702678.93元 | ||||
| 项目经理 | 何薇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2023202305649 | |||||
| 项目总工 | 杨军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 地址 | 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裕安路688号 | ||||
| 投标价(元) | 14945649.60元 | ||||
| 项目经理 | 黄雨晨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2021202187195 | |||||
| 项目总工 | 韩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8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衡山镇人民政府、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诸佛庵西路、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64-3908248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5032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5032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