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0115-04-01-38887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凤凰 一、二桥慢行系统改造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凤凰 一、二桥慢行系统改造工程地基完整性检测、实体检测、原材料检测和监测服务 | ||
| 标段名称 | 凤凰 一、二桥慢行系统改造工程地基完整性检测、实体检测、原材料检测和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南沙区凤凰大道凤凰一桥、凤凰二桥,主要在桥头南北两侧新建8座电动车专用坡道桥,并对凤凰一桥、凤凰二桥现状人行道铺装及栏杆提升改造。其中,新建电动车专用坡道桥单幅宽度3.5m,线路总长度约1825m;现状人行道改造范围涵盖桥面铺装翻新约7600㎡,栏杆加高整治长度约21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排水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具体项目以控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
| 招标内容 | 1.工作内容为对凤凰 一、二桥慢行系统改造工程进行检验、检测、试验、监测等,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检(监)测方案为准) (1)桩基及复合完整性检测,包括本项目所有工程桩类及复合地基的检测等。 (2)工程材料常规性检测,包括但不限于 砂、石(材)、级配碎石、水泥、混凝土、砂浆、钢材(钢筋、钢结构)、管材、电线电缆等项目的所有材料常规检测。 (3)实体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桥梁结构、钢结构、动静载试验、桥面系附属、景观绿化、电力工程(含节能照明)、涂装厚度、道路交通等项目的所有实体检测。 (4)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周边环境中的被保护对象,包括周边建筑、管线、轨道交通、河堤及重要的道路等;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5)仪器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竖向位移;周边建筑(竖向位移、倾斜、水平位移);周边建筑裂缝、地表裂缝;周边管线(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周边道路竖向位移等。 2.除按要求完成本次范围内的检验检测试验、监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验检测、监测试验方案,并确保检验检测、监测试验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验检测试验服务、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协调工作,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协调工作费用,不作另行计算。 (3)负责将工程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费用,不作另行计算。 (4)检测、监测项目需求及检测、监测频次应至少满足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或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所需检测、监测项目及检测、监测频次的最低限度要求。但甲方对于乙方超出最低限度要求之外进行的检测、监测项目及检测、监测频次不再计算支付检测、监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对于监测、检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因监测、检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等原因,乙方未具有相关资质的,应在取得甲方同意后,自行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监测、检测单位完成该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试验业务、监测业务,保证完成整体项目所有检验检测试验工作、监测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作另行计算。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部分检测或监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02.37116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钢结构、建筑节能),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注: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 号)执行。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及监控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检测内容; (2)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监测内容]。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或监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时间前近一个月(2026年5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6-05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5 14: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5 14: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6-25 14:3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3900688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2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杨浩 | 联系电话 | 19230331237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20-3900688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0115-04-01-38887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凤凰 一、二桥慢行系统改造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凤凰 一、二桥慢行系统改造工程地基完整性检测、实体检测、原材料检测和监测服务 | ||
| 标段名称 | 凤凰 一、二桥慢行系统改造工程地基完整性检测、实体检测、原材料检测和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南沙区凤凰大道凤凰一桥、凤凰二桥,主要在桥头南北两侧新建8座电动车专用坡道桥,并对凤凰一桥、凤凰二桥现状人行道铺装及栏杆提升改造。其中,新建电动车专用坡道桥单幅宽度3.5m,线路总长度约1825m;现状人行道改造范围涵盖桥面铺装翻新约7600㎡,栏杆加高整治长度约21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排水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具体项目以控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
| 招标内容 | 1.工作内容为对凤凰 一、二桥慢行系统改造工程进行检验、检测、试验、监测等,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检(监)测方案为准) (1)桩基及复合完整性检测,包括本项目所有工程桩类及复合地基的检测等。 (2)工程材料常规性检测,包括但不限于 砂、石(材)、级配碎石、水泥、混凝土、砂浆、钢材(钢筋、钢结构)、管材、电线电缆等项目的所有材料常规检测。 (3)实体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桥梁结构、钢结构、动静载试验、桥面系附属、景观绿化、电力工程(含节能照明)、涂装厚度、道路交通等项目的所有实体检测。 (4)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周边环境中的被保护对象,包括周边建筑、管线、轨道交通、河堤及重要的道路等;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5)仪器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竖向位移;周边建筑(竖向位移、倾斜、水平位移);周边建筑裂缝、地表裂缝;周边管线(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周边道路竖向位移等。 2.除按要求完成本次范围内的检验检测试验、监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验检测、监测试验方案,并确保检验检测、监测试验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验检测试验服务、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协调工作,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协调工作费用,不作另行计算。 (3)负责将工程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费用,不作另行计算。 (4)检测、监测项目需求及检测、监测频次应至少满足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或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所需检测、监测项目及检测、监测频次的最低限度要求。但甲方对于乙方超出最低限度要求之外进行的检测、监测项目及检测、监测频次不再计算支付检测、监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对于监测、检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因监测、检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等原因,乙方未具有相关资质的,应在取得甲方同意后,自行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监测、检测单位完成该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试验业务、监测业务,保证完成整体项目所有检验检测试验工作、监测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作另行计算。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部分检测或监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02.37116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钢结构、建筑节能),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注: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 号)执行。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及监控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检测内容; (2)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监测内容]。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或监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时间前近一个月(2026年5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6-05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5 14: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5 14: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6-25 14:3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3900688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2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杨浩 | 联系电话 | 19230331237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20-3900688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0115-04-01-38887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凤凰 一、二桥慢行系统改造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凤凰 一、二桥慢行系统改造工程地基完整性检测、实体检测、原材料检测和监测服务 | ||
| 标段名称 | 凤凰 一、二桥慢行系统改造工程地基完整性检测、实体检测、原材料检测和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南沙区凤凰大道凤凰一桥、凤凰二桥,主要在桥头南北两侧新建8座电动车专用坡道桥,并对凤凰一桥、凤凰二桥现状人行道铺装及栏杆提升改造。其中,新建电动车专用坡道桥单幅宽度3.5m,线路总长度约1825m;现状人行道改造范围涵盖桥面铺装翻新约7600㎡,栏杆加高整治长度约21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排水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具体项目以控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
| 招标内容 | 1.工作内容为对凤凰 一、二桥慢行系统改造工程进行检验、检测、试验、监测等,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检(监)测方案为准) (1)桩基及复合完整性检测,包括本项目所有工程桩类及复合地基的检测等。 (2)工程材料常规性检测,包括但不限于 砂、石(材)、级配碎石、水泥、混凝土、砂浆、钢材(钢筋、钢结构)、管材、电线电缆等项目的所有材料常规检测。 (3)实体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桥梁结构、钢结构、动静载试验、桥面系附属、景观绿化、电力工程(含节能照明)、涂装厚度、道路交通等项目的所有实体检测。 (4)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周边环境中的被保护对象,包括周边建筑、管线、轨道交通、河堤及重要的道路等;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5)仪器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竖向位移;周边建筑(竖向位移、倾斜、水平位移);周边建筑裂缝、地表裂缝;周边管线(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周边道路竖向位移等。 2.除按要求完成本次范围内的检验检测试验、监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验检测、监测试验方案,并确保检验检测、监测试验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验检测试验服务、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协调工作,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协调工作费用,不作另行计算。 (3)负责将工程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合同价中已包含该项费用,不作另行计算。 (4)检测、监测项目需求及检测、监测频次应至少满足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或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所需检测、监测项目及检测、监测频次的最低限度要求。但甲方对于乙方超出最低限度要求之外进行的检测、监测项目及检测、监测频次不再计算支付检测、监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对于监测、检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因监测、检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等原因,乙方未具有相关资质的,应在取得甲方同意后,自行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监测、检测单位完成该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试验业务、监测业务,保证完成整体项目所有检验检测试验工作、监测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作另行计算。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部分检测或监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02.37116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钢结构、建筑节能),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注: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 号)执行。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及监控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检测内容; (2)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监测内容]。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或监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时间前近一个月(2026年5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6-05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5 14: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5 14: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6-25 14:3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3900688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2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杨浩 | 联系电话 | 19230331237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20-3900688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