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 1 | 招标公告 2.4 |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5078368.71元。 |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4743439.31元。 |
| 2 | 招标公告3.3.6 |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具体名单本公告附件二。) |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或存在招标公告8.3提及行为的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具体名单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 3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消防设施工程等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同意,中标人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其中,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的专业工程是:消防设施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所需的资质、级别投标时是否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需要 (注:1.招标项目允许分包的,招标人应当明确允许分包的内容及对应金额,依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针对允许分包范围内最重要的某一项或几项专业工程(具体由招标人自定),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拟分包单位名单。 2.投标人应当对是否分包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响应,对本项目的消防设施工程实施分包的,投标人提供的拟分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其中,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的专业工程是:/。)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4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 |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078368.71元。 非竞争性费用: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165001.21元,暂列金额为363337.85元,暂估价为 / 元。(非竞争费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743439.31元。 非竞争性费用: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158555元,暂列金额为337007.12元,暂估价为 / 元。(非竞争费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5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 成本警示价为4316613.40元。 注:招标人应设立成本警示价,成本警示价原则上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8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分析、措施性费用明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报价单、企业成本测算报告(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成本构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成本警示价为4031923.41元。 注:招标人应设立成本警示价,成本警示价原则上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8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分析、措施性费用明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报价单、企业成本测算报告(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成本构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 6 | 招标文件第二章3.1.1 | (4)拟分包情况。针对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的专业工程(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方案情况一览表》,列出拟分包单位名单,投标人提供的拟分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 | 删除此条款。 |
| 7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1 | 原《形式评审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形式评审表》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
| 8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2 | 原《资格审查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表》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 |
| 9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3 | 原《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4。 |
| 10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5 | 原《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5。 |
| 11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8 | 原《履约风险评审记录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履约风险评审记录表》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6。 |
| 12 | 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 (二)7点 | 专业实施能力要求 承包人应具备项目规模相应要求的企业资质。 承包人所承接的工程中如有对中标人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中标人须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市相关规定委托给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能力且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专业承包单位实施。 | 删除此条款。 |
| 13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 | 四、拟分包情况 | 删除此条款。 |
| 14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三、3-2的注 | 根据《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提供表中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2026年4、5月中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 | 注:根据《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提供表中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2026年4、5月中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 |
| 15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四、 | 四、拟分包情况 《分包方案情况一览表》 | 删除此条款。 |
| 16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 | 五、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情况 原《拟投入本项目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五、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情况 《拟投入本项目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格式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7。 |
| 17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 | 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详见原招标文件。 | 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的格式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8。 |
| 18 | / | 原工程量清单详见原招标公告的附件。 | 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9。 |
| 19 | / | 原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原招标公告的附件。 |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10。 |
| 20 | / | 原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及附件详见原招标公告的附件。 |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及附件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11。 |
| 21 | / | 原施工合同版本详见原招标公告的附件。 | 本项目的施工合同版本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12。 |
|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 1 | 招标公告 2.4 |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5078368.71元。 |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4743439.31元。 |
| 2 | 招标公告3.3.6 |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具体名单本公告附件二。) |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或存在招标公告8.3提及行为的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具体名单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 3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消防设施工程等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同意,中标人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其中,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的专业工程是:消防设施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所需的资质、级别投标时是否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需要 (注:1.招标项目允许分包的,招标人应当明确允许分包的内容及对应金额,依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针对允许分包范围内最重要的某一项或几项专业工程(具体由招标人自定),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拟分包单位名单。 2.投标人应当对是否分包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响应,对本项目的消防设施工程实施分包的,投标人提供的拟分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其中,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的专业工程是:/。)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4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 |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078368.71元。 非竞争性费用: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165001.21元,暂列金额为363337.85元,暂估价为 / 元。(非竞争费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743439.31元。 非竞争性费用: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158555元,暂列金额为337007.12元,暂估价为 / 元。(非竞争费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5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 成本警示价为4316613.40元。 注:招标人应设立成本警示价,成本警示价原则上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8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分析、措施性费用明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报价单、企业成本测算报告(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成本构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成本警示价为4031923.41元。 注:招标人应设立成本警示价,成本警示价原则上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8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分析、措施性费用明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报价单、企业成本测算报告(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成本构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 6 | 招标文件第二章3.1.1 | (4)拟分包情况。针对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的专业工程(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方案情况一览表》,列出拟分包单位名单,投标人提供的拟分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 | 删除此条款。 |
| 7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1 | 原《形式评审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形式评审表》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
| 8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2 | 原《资格审查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表》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 |
| 9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3 | 原《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4。 |
| 10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5 | 原《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5。 |
| 11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8 | 原《履约风险评审记录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履约风险评审记录表》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6。 |
| 12 | 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 (二)7点 | 专业实施能力要求 承包人应具备项目规模相应要求的企业资质。 承包人所承接的工程中如有对中标人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中标人须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市相关规定委托给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能力且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专业承包单位实施。 | 删除此条款。 |
| 13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 | 四、拟分包情况 | 删除此条款。 |
| 14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三、3-2的注 | 根据《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提供表中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2026年4、5月中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 | 注:根据《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提供表中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2026年4、5月中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 |
| 15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四、 | 四、拟分包情况 《分包方案情况一览表》 | 删除此条款。 |
| 16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 | 五、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情况 原《拟投入本项目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五、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情况 《拟投入本项目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格式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7。 |
| 17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 | 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详见原招标文件。 | 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的格式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8。 |
| 18 | / | 原工程量清单详见原招标公告的附件。 | 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9。 |
| 19 | / | 原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原招标公告的附件。 |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10。 |
| 20 | / | 原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及附件详见原招标公告的附件。 |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及附件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11。 |
| 21 | / | 原施工合同版本详见原招标公告的附件。 | 本项目的施工合同版本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12。 |
|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 1 | 招标公告 2.4 |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5078368.71元。 |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4743439.31元。 |
| 2 | 招标公告3.3.6 |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具体名单本公告附件二。) |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或存在招标公告8.3提及行为的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具体名单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 3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消防设施工程等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同意,中标人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其中,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的专业工程是:消防设施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所需的资质、级别投标时是否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需要 (注:1.招标项目允许分包的,招标人应当明确允许分包的内容及对应金额,依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针对允许分包范围内最重要的某一项或几项专业工程(具体由招标人自定),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拟分包单位名单。 2.投标人应当对是否分包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响应,对本项目的消防设施工程实施分包的,投标人提供的拟分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其中,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的专业工程是:/。)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4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 |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078368.71元。 非竞争性费用: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165001.21元,暂列金额为363337.85元,暂估价为 / 元。(非竞争费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743439.31元。 非竞争性费用: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158555元,暂列金额为337007.12元,暂估价为 / 元。(非竞争费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5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 成本警示价为4316613.40元。 注:招标人应设立成本警示价,成本警示价原则上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8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分析、措施性费用明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报价单、企业成本测算报告(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成本构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成本警示价为4031923.41元。 注:招标人应设立成本警示价,成本警示价原则上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8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分析、措施性费用明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报价单、企业成本测算报告(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成本构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 6 | 招标文件第二章3.1.1 | (4)拟分包情况。针对需要明确拟分包单位名称的专业工程(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方案情况一览表》,列出拟分包单位名单,投标人提供的拟分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 | 删除此条款。 |
| 7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1 | 原《形式评审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形式评审表》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
| 8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2 | 原《资格审查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表》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 |
| 9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3 | 原《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4。 |
| 10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5 | 原《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5。 |
| 11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8 | 原《履约风险评审记录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履约风险评审记录表》有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6。 |
| 12 | 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 (二)7点 | 专业实施能力要求 承包人应具备项目规模相应要求的企业资质。 承包人所承接的工程中如有对中标人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中标人须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市相关规定委托给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能力且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专业承包单位实施。 | 删除此条款。 |
| 13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 | 四、拟分包情况 | 删除此条款。 |
| 14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三、3-2的注 | 根据《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提供表中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2026年4、5月中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 | 注:根据《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提供表中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2026年4、5月中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 |
| 15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四、 | 四、拟分包情况 《分包方案情况一览表》 | 删除此条款。 |
| 16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 | 五、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情况 原《拟投入本项目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五、主要材料、设备选用情况 《拟投入本项目的重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格式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7。 |
| 17 |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 | 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详见原招标文件。 | 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的格式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8。 |
| 18 | / | 原工程量清单详见原招标公告的附件。 | 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9。 |
| 19 | / | 原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原招标公告的附件。 |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10。 |
| 20 | / | 原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及附件详见原招标公告的附件。 |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及附件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11。 |
| 21 | / | 原施工合同版本详见原招标公告的附件。 | 本项目的施工合同版本已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