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新野县自然资源局新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新野分平台)(ggzy.xinye.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新野政采磋商-2026-48 | |||||||||||
| 2、项目名称:新野县自然资源局新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编制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75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7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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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编制新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成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项目地点:新野县境内; 5.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5服务期(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万元或预留/%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年限要求的,以公司成立之日算起,若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7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提供近6个月以来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8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主体库信息原件。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需与投标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6月05日 至 2026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新野分平台)(ggzy.xinye.gov.cn) | |||||||||||
| 3.方式: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专区)。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新野分平台)(ggzy.xinye.gov.cn)。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新野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新野分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磋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启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开启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将被退回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野县自然资源局 | |||||||||||
| 地址:新野县解放路与纺织路交汇处附近北 | |||||||||||
联系人:张红艳 | |||||||||||
| 联系方式:1883775569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天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谢庄镇党群服务中心7号 | |||||||||||
联系人:杨清雅 | |||||||||||
| 联系方式:1753823701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杨清雅 | |||||||||||
| 联系方式:175382370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