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浙江绍兴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更新与智慧化提升工程-振兴大道、经十三路及相关配套设施提升勘察设计招标公告\n

公告-招标公告
浙江 绍兴
发布时间:2026-05-30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1. 招标条件
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更新与智慧化提升工程-振兴大道、经十三路及相关配套设施提升已由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603-330604-99-01-96036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虞区。
2.2 投资估算(或概算):工程总投资约为2亿元。其中工程费用 约1.7亿元。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更新与智慧化提升工程-振兴大道、经十三路及相关配套设施提升,振兴大道(城市主干路),道路宽度22-42米,实施范围西起南北中心大道,东至纵三路,道路全长约7.5公里。经十三路(城市主干路),道路宽度22-34米,实施范围北起振兴大道,南至纬十一路,道路全长约3.8公里,并在纬五路西侧设置化工园主入户门头,振兴大道位于上虞盖北高速道口以东130米,纬七东路位于进港公路以东900米处设置化工园区次入户门头。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包括初勘、详勘、外业见证)、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调整、第三方专项内容,以及工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含技术交底)、项目验收配合、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以及法律法规等规范规定的要求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任务等,设计费约 406万元。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包括初勘、详勘、外业见证)、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概算调整)、扩初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概算调整、工程报批配合、图审(含图审相关费用)及施工图设计(道路、桥梁、排水、交通标志标识、交安设施、照明、景观绿化、河道、综合管线及其他附属设施以及入园门头建筑等)、施工阶段及相关部门提出的设计图纸的一切服务。
第三方专项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编制、水保检测及验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以及各施工专项方案论证等。
其他:若涉及其他特殊专业性子项的,中标人无资质的可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委托的分包单位需经建设单位批准,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费用均包含在设计费内,质量目标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90日历天(报批时间除外) 。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þ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þ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þ3.1 具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①和②资质同时具有。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þ3.2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þ完成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设计项目合同价24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项目内容中须包含城市主干路及以上等级的道路)设计业绩。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供图审合格证明(指图审机构出具的图审意见文件)扫描件及设计合同扫描件,两项材料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þ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5条款的要求;
(3)其他: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þ3.4  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þ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þ3.6 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参保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三)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þ5.1 采用评定分离。
□5.2 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3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7.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 年 5 月 29日 08:30 时至 2026年  6 月 22 日11:00 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þ8.2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6  月 22   日11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 绍兴市上虞区  
邮政编码: 312300
电  话 : 0575-82689366  
投诉受理部门: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 绍兴市上虞区 
邮政编码: 312300 
电  话 : 0575-82689366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绍兴市上虞区   地  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广场30楼
联 系 人 :    冯先生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 :  李文杰   
电  话 :  13858538849   电  话 :  13757518245
邮  箱 :  /   邮  箱 :  /   
 
 
2026 年 5 月 29 日
 
1招标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