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广东新能源投资、建设及运营合作项目(招商合作)更正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G26ZG00386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投资、建设及运营合作项目(招商合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2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册 专用条款”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第20点“履约保证金”更正为:

23
★履约保证金
口不提交   ■提交
(1)主履约保证金要求:合作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作为主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可用银行电汇缴纳或保函的形式缴纳。该保证金作为本合作周期内所有子项目统筹履约保证金抵扣池。中标人未按要求缴纳主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中标通知书。合同签署且中标人支付完毕主履约保证金后,因中标人原因未能签署后续子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主履约保证金。
(2)子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
①主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缴纳:单个子项目启动前,中标人需按建设投资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优先从主履约保证金池中抵扣,抵扣后不足的部分由中标人补足。履约保证金于子项目正常运营满三年后无息退回对应子项目合同约定保证金总额的50%,剩余部分待子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完成全部权责清算后无息退回。
②主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缴纳:单个子项目启动前,中标人需按建设投资额的3%以银行电汇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子项目正常运营满三年后无息退回对应子项目合同约定保证金总额的50%,剩余部分待子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完成全部权责清算后无息退回。
(3)提交方式:具体缴纳金额、缴纳方式等在对应子项目合同中明确。
若为联合体中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2、原标文件“第四篇 参考合同条款”中“第六章 履约保证金”更正为:
“6.1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主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作为本合作周期内所有子项目统筹履约保证金抵扣池,缴纳方式可用银行电汇缴纳或保函的形式缴纳;
6.2 子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
①主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缴纳:单个子项目启动前,乙方需按该项目投资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优先从主履约保证金池中抵扣,抵扣后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于子项目正常运营满三年后无息退回对应子项目合同约定保证金总额的50%,剩余部分待子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完成全部权责清算后无息退回。
②主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缴纳:单个子项目启动前,乙方需按建设投资额的3%以银行电汇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子项目正常运营满三年后无息退回对应子项目合同约定保证金总额的50%,剩余部分待子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完成全部权责清算后无息退回。
6.3提交方式:具体缴纳金额、缴纳方式等在对应子项目合同中明确。若为联合体中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原招标文件“第五篇 用户需求书”中
十二、履约保证金”更正为:
“12.1中标人须在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纳主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作为本合作周期内所有子项目统筹履约保证金抵扣池,缴纳方式可用银行电汇缴纳或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人未按要求缴纳主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中标通知书。合同签署且中标人支付完毕主履约保证金后,因中标人原因未能签署后续子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主履约保证金。
12.2子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
①主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缴纳:单个子项目启动前,乙方需按该项目投资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优先从主履约保证金池中抵扣,抵扣后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于子项目正常运营满三年后无息退回对应子项目合同约定保证金总额的50%,剩余部分待子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完成全部权责清算后无息退回。
②主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缴纳:单个子项目启动前,乙方需按建设投资额的3%以银行电汇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子项目正常运营满三年后无息退回对应子项目合同约定保证金总额的50%,剩余部分待子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完成全部权责清算后无息退回。
12.3提交方式:具体缴纳金额、缴纳方式等在对应子项目合同中明确。若为联合体中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篇第四点“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中的第5小点:“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6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原招标文件第三篇“投标单位须知2”中的截标日期、开标日期”更正为:2026年6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6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www.ygcg.szexgrp.com)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招标人:深圳市鹏城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新和社区环观南路4号301
联系人:夏普
联系电话:18566784660
2.
招标代理机构:广咨国际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2栋1502
联系人:李浩津、袁赛、邹志鹏、汪磊、杨琦
邮箱:lihj3@greatgz.cn
电话:0755-23915154;15217962605
 
广咨国际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2026年6月4日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