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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道京漠公路漠河至北极村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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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59062

国道京漠公路漠河至北极村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京漠公路漠河至北极村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京漠公路漠河至北极村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5)936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京漠公路漠河至北极村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6〕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漠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法人为漠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京漠公路漠河至北极村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2.2项目编号:ZZ60926FW00110019
2.3建设地点:本项目起点位于G111京漠公路与漠河机场专用路交叉处(北漠公路桩号K2487+474)向北分别途经西林吉镇、前哨林场、漠河野生蓝莓旅游观光园、大马场旅游度假营,至路线终点北极村旅游风景区门口处(桩号为K2560+536)。
2.4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起点为国道京漠公路与漠河机场专用路交叉处,起点桩号:K2487+474,向北沿既有旧路布线,经西林吉镇、前哨林场、漠河野生蓝莓旅游观光园、大马场旅游度假营,路线终点为北极村旅游风景区门口,终点桩号:K2560+536。路线全长:73.062km,其中:一级路全长70.479km,二级路全长2.583km;一级路路基宽度21.5m、路面宽度18m,二级路路基宽度12m、路面宽度10.5m。
另有漠河支线,起点为漠河市西林吉镇,起点桩号:ZK0+000,向西沿即有旧路布线,路线终点为漠河支线与本项目主线交叉处,终点桩号:ZK2+852。路线全长:2.852km,均为一级路。
全线总建设里程75.914km,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特殊路基处理段落共6.221km,其中挖除换填0.225km,碎石桩0.509km,预应力管桩1.1km,CFG桩2.894km,筏板桩0.1km,强夯处理1.393km;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1412631㎡,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740539㎡,AC-20厂拌热再生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掺25%铣刨料)面层392609㎡,SMA-10细粒式改性高黏度沥青玛蹄脂碎石面层19944㎡。新建冻土特大桥4221.8m/2座(桥梁结构:2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小箱梁),拆除钢筋混凝土箱涵6道,拆除钢筋混凝土桥20.54m/1座,平面交叉21处。
2.5招标范围: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总监办下设驻地办,负责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环保及绿化、交通工程、机电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以及施工安全的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具体标段及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标段及内设机构
起点
终点
里程
(km)
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控制价
总监办
(ZJ1)
K2487+474
ZK0+000
K2560+536
ZK2+852
75.914
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以及施工安全的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
837.54万元
驻地办
1
K2487+474.00
K2506+309.05
18.835
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以及漠河支线、智慧交通工程、B1标段的标志标线等工程驻地办监理工作。
K2507+332.95
K2513+412.03
6.079
K2516+623.97
K2560+536.00
43.912
ZK0+000
ZK2+852
2.852
2
K2506+309.05
K2507+332.95
1.024
冻土1、2号桥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除标志标线)工程驻地办监理工作。
K2513+412.03
K2516+623.97
3.212

2.7监理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进场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8质量要求:监理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9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或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2021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监理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独立完成过一个里程不少于30km的一级(含一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公路工程监理项目;同时独立完成过1座总长度大于等于100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100米公路桥梁的主体工程。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指:业绩要求为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项目,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在交通运输部无法查询,可以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 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试验室主任要求:1人,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机电五项)〕。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2024年度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提出投标申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6月5日09时00分至2026年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
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5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5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服务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评审情况;
(6)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异议的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的形式: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提出并及时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方式如下: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305号
联 系 人: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电  话:04572735036
招 标 人:漠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漠河市金沟街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7288209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宋彦均 
电  话:0451-81888888、19214507045
电子邮件:yw10@zzgj.net.cn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公路工程乙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五年内(2021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监理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ZJ1标段:
独立完成过一个里程不少于30km的一级(含一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公路工程监理项目;同时独立完成过1座总长度大于等于100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100米公路桥梁的主体工程。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指: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在交通运输部无法查询,可以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2024年度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提出投标申请。
(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撤离,并由投标人做出可撤离承诺)。
试验室主任
1人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具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机电五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撤离,并由投标人做出可撤离承诺)。
 
注:1. 岗位登记须附查询截图并说明查询网址。
2. 应附项目总监、试验室主任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投标单位为其连续三个月(2025年12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评分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被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24年度)评为较高公路监理企业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信用等级的以等级高的为准);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成员信用等级低的确定;
(3)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按投标人须知要求填写)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银行之一。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选择以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线申请保证保险。系统以收到的电子保单作为保证金签收的依据。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章。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1)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 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监理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资格及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0分
主要人员:30分
其他因素:3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开启第二个信封,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含5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0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10分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6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6-8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8-10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分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6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6-8分;
③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8-10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对本工程的建议
10分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6分。
②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6-8分;
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8-10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2.2.4(2)
主要人员
30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8分;
(1)除资格审查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外,每增加1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加6分,最多加12分;(佐证材料指: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在交通运输部无法查询,可以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除截图外,无需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注: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必须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不含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不受时间和以往单位限制。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 E1;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5,E2=0.25
2.2.4(4)
其他因

业绩
25分
 监理单位业绩
25分
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5分;
近5年(2021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并提供佐证材料。每增加1个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佐证材料指: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在交通运输部无法查询,可以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注: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必须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不含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履约信誉
5分
信用评价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3分,加分情况如下:
(1)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加2分;
(2)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级的投标人加1分;
注: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监理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B级对待。
注:评分因素(包括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或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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