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026-2027年度园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711847000484 | 项目名称 | 2026-2027年度园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5711847000484005001 | 标段名称 | 2026-2027年度园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6月9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6-2027年度园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2026-2027年度园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320571184700048400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度园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 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0万元,占比100.0%;私有资金:0.0万元,占比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占比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占比0.0%,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2027年度园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2026-2027年度园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库、以及2026、2027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计划中,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建设管理中心作为出资主体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内容包括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灯、通信系统、电缆敷设工程及其他辅助设施等施工工作,合同估算价约4000万元,详见图纸及清单。 2.5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4000.0 2.6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2026-2027年度园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2.7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否 2.8 工期:535 2.9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2.9.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2.9.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含)以上;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资格预审);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9)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7 招标人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企业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须包含标志、标线及信号灯)。;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 近2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倒算)申请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6 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时的具体要求: 如本公告2.9.1.1明确为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须是中小企业,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其他法定媒介上发布; 9.2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1次发布。重新发布公告原因:第一次发布申请人/投标人在本标段之前的公告中已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如需继续参加投标,须重新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并重新递交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10.保证金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否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否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海棠街11号三楼北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高峰 联系人: 电话: 62926915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215000 邮编: 电子邮箱: gfeng@sipac.gov.cn 项目负责人: 11.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监督 联系电话: [66605612、66605605 ] 11.3 异议渠道 招标人接受电子异议或纸质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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