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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西分公司2026年养护工程沥青混合料委托加工HHL-16、HHL-17合同包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湖北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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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西分公司2026年养护工程沥青混合料委托加工HHL-16、HHL-17合同包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已承接湖北交投高速公路2024—2027年养护工程YHSG-1标段施工承包项目,授权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鄂西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鄂西分公司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鄂西分公司2026年养护工程沥青混合料委托加工HHL-16、HHL-17合同包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鄂西分分公司管养范围主要包含:安来高速(恩来段)121.566公里、宜来高速(宣鹤段)121.566公里、宜来高速(鹤峰东段)121.566公里、宣咸高速109.055公里、张南高速(咸黔段)109.055公里、张南高速(宣咸段)(含宣恩枢纽互通和李家河枢纽互通)109.055公里、安来高速(建恩段)131.811公里、白杨坪支线(含徐家垭枢纽互通和罗针田枢纽互通)131.811公里、沪渝高速(恩施段)264.34公里、恩广高速(利万段)143.690公里,总里程约 626.772公里。
本项目分别为改性沥青SMA-13沥青混合料、AC-20C沥青混合料、AC-13沥青混合料及超韧磨耗层沥青混合料材料加工等工作。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沥青混合料原料(甲供材除外)、加工、试拌、装车、甲供材仓储保管、原材检测等与完成沥青混合料生产供应和提供相关服务(配合服务、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混合料原材料由甲方供应,详见《甲方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具体内容见附件1。
2.3 加工合作期限:开始加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加工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实际加工期限以鄂西分公司2026年专项养护工程项目施工工期为准,若项目工期调整,则加工合作期限相应调整。质量保证期12个月。
2.4 供货地点:湖北省恩施州,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质量指标要求详见附件1,并将随业主及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调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为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注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 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
(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
(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采购人列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采购人“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高开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得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供应商管理办法,采用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约谈警示、通报批评、暂停交易资格直至不良行为终止、罚金、列入湖北交投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自公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成交,包括以他人名义申请;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需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合同段,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14时0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 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9 号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783018210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 430071
联 系 人: 姚女士          
联系电话: 13396124372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联系方式:027-84688771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年6月4日
附件1
合同包划分表

合同包
主要材料名称
预估数量(t)
预计供应路段
备注
HHL-16合同包
沥青混合料SMA-13
21000.00
沪渝高速恩施段、恩广高速利万段
辉绿岩、改性沥青及纤维由甲方供应,详见第四章《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
沥青混合料AC-13C
1000.00
改性沥青及辉绿岩由甲方供应,详见第四章《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
沥青混合料AC-20C
500.00
改性沥青由甲方供应,详见第四章《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
超韧沥青混合料
2200.00
辉绿岩、高韧高弹复合改性沥青由甲方供应,详见第四章《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
HHL-17合同包
沥青混合料AC-13C
11000.00
安来高速(恩来段)、宜来高速(宣鹤段)、宜来高速(鹤峰东段)、宣咸高速、张南高速(咸黔段)、张南高速(宣咸段)(含宣恩枢纽互通和李家河枢纽互通)、安来高速(建恩段)、白杨坪支线(含徐家垭枢纽互通和罗针田枢纽互通)
改性沥青及辉绿岩由甲方供应,详见第四章《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
沥青混合料AC-20C
12500.00
改性沥青由甲方供应,详见第四章《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
超韧沥青混合料
300.00
辉绿岩、高韧高弹复合改性沥青由甲方供应,详见第四章《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
 
 
沥青混合料技术指标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附件2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资质要求
HHL-16合同包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HHL-17合同包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财务要求
HHL-16合同包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60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6年3月、2026年4月2026年5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每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10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无银行公章的流水证明按无效申请处理。
HHL-17合同包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40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80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6年3月、2026年4月2026年5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每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10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无银行公章的流水证明按无效申请处理。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业绩要求
HHL-16合同包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承担过1个金额不少于110万元的沥青混合料加工或供货业绩。
HHL-17合同包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承担过1个金额不少于120万元的沥青混合料加工或供货业绩。

注:申请人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信誉要求
所有合同包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采购人列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采购人“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注:1.对以上
(1)、
(2)、
(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
 

合同包号
设备名称
型号(指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所有合同包
沥青拌合楼
3000型及以上

1
 
装载机
ZL50型

2
 
标准化实验室(含试验检测设备)
/

1
 

注:
(1)供应商按表中要求填报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数量,不得低于本表中最低数量要求。评审完成后,采购人将进行履约能力核查,不满足将取消成交资格。
 
 
附件:沥青混合料技术指标要求.docx
附件
沥青混合料技术指标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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