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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宜化大气污染防治可吸入颗粒物(PM10)封闭式管理项目设计.

公告-招标公告
青海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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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宜化大气污染防治可吸入颗粒物(PM10)封闭式管理项目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宜化大气污染防治可吸入颗粒物(PM10)封闭式管理项目设计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北管备案[20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规模:根据目前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规范等的最新要求,对青海宜化大气污染防治可吸入颗粒物(PM10)封闭式管理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厂内兰炭密闭料棚,储存量3万吨;石灰石密闭料棚,储存量9万吨;工业盐密闭料,储存量4万吨。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2286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宜化大气污染防治可吸入颗粒物(PM10)封闭式管理项目设计.
合同估算价:188.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60.0天
招标范围:1、对甲方厂内现有兰炭料场进行设计密闭料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HAZOP分析)、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施设计专篇及环保装置、安全消防设施、火灾报警、照明、供配电、土建、建筑、结构等设施;兰炭料场需设计自动取样分析(分析内容:水分、粒度、固定碳、灰份、挥发份、硫含量)、自动卸车、自动堆卸料、自动取料等自动化控制系统及装置;并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及相应概算。2、对甲方厂内现有石灰石料场进行设计密闭料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HAZOP分析)、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施设计专篇及环保装置、安全消防设施、火灾报警、照明、供配电、土建、建筑、结构等设施,实现全自动控制;并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及相应概算。3、对甲方厂内现有工业盐场进行设计密闭料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HAZOP分析)、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施设计专篇及环保装置、安全消防设施、火灾报警、照明、供配电、土建、建筑、结构等设施;并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及相应概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以上资质(提供清晰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化工相关专业或建筑相关专业)职称;(上传证书有效扫描件及设计负责人2026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有效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62286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6年06月05日0:00时至2026年06月19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接收异议
联系人:刘建华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9171177573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汪祖灵

联系人:刘建华、白月
电 话:0971-7531707
电 话:0971-6327712
传 真:
传 真:0971-6157379
2026年06月04日
我要投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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