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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市沾益区播乐乡刺撇坡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云南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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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播乐乡刺撇坡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沾公资矿交告字〔2026〕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出让底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809 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规〔2023〕20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49 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 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 10 号)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业权挂牌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云公管发〔2017〕37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沾益区人民政府批准,受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沾益区播乐乡刺撇坡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人和交易平台
出让人: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湖西路6号区自然资源局
交易机构: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湖西路9号住建局院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进
入后切换地区至曲靖市)
二、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出让采矿权名称:曲靖市沾益区播乐乡刺撇坡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地理位置:沾益区播乐乡偏山村委会
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
开采矿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
出让方式
挂牌出让
设计生产规模
100万吨/年
评估出让收益
403.40万元
设计服务年限
6.9年
挂牌起始价
606.00万元
增价幅度
3万元或3万元的整倍
出让资源量
764.03万吨
竞买保证金
122.00万元
1.出让采矿权开采区域面积:0.1734平方千米,开采区块范围拐点坐标(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X
Y
1
2857617.0605
35410024.5000
2
2857549.7801
35409970.9604
3
2857495.4614
35409905.1390
4
2857492.8401
35409838.7720
5
2857521.6962
35409799.1913
6
2857547.9067
35409740.4731
7
2857525.3735
35409725.3689
8
2857484.9480
35409720.1497
9
2857493.5179
35409676.0142
10
2857550.1011
35409673.2530
11
2857557.1408
35409710.0763
12
2857575.2278
35409718.6443
13
2857592.8317
35409710.9179
14
2857630.0442
35409728.5656
15
2857609.0921
35409745.7446
16
2857582.5047
35409813.3359
17
2857609.1582
35409847.6146
18
2857666.2524
35409859.6832
19
2857777.9866
35409808.0614
20
2857835.9726
35409896.6858
21
2857958.0302
35409845.3656
22
2857954.4585
35409659.2469
23
2857966.9288
35409552.0235
24
2858075.3988
35409587.2448
25
2858110.5066
35409538.0683
26
2858183.9185
35409512.1084
27
2858244.5280
35409642.2033
28
2858282.8806
35409888.3705
29
2858245.0363
35410010.4173
30
2857970.8650
35409957.8043
31
2857964.0550
35409869.9443
32
2857831.7301
35409925.6318
33
2857794.4424
35409876.3556
34
2857754.9529
35409876.6489
35
2857653.7135
35409922.9626
36
2857644.7729
35409934.2291
37
2857640.0865
35409940.1348
38
2857618.0849
35409967.8602
39
2857635.3382
35410022.5601
2.资源储量:
该矿产地已开展过储量核实工作,根据《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播乐乡刺撇坡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拟设)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意见书(中谦恒矿评储字〔2024〕18号)确认,截至2024年7月31日,拟新立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查明有石灰岩矿保资源储量845.46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764.03万吨;尚难利用的资源81.43万吨。资源储量规模为小型,设计可采资源量764.03万吨。
3.开采标高:2128米 - 2065米
4.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该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已经专家评审,根据《曲靖市沾益区播乐乡刺撇坡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拟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中谦恒矿开评字(2024)16号]。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分台阶开采,设计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设计台阶高度10m,台阶坡面角70°,安全平台宽度3.0m,最终边坡角<60°。回采率95%,设计损失率5%,设计生产规模100万吨/年,设计矿山服务年限为6.9年。通过投资估算,在分析了采石场投资及资金筹措的基础上,对采石场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了分析,分析结果表明矿山开采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个可行的资源开发投资项目。矿山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包括基建期和闭坑期),根据《曲靖市沾益区播乐乡刺撇坡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拟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坚持“边开采、边复垦、边治理、边复绿”,严格履行矿山生态修复责任和义务。并按规定提取矿区生态修复费用,专门用于矿区生态修复,矿区生态修复费用计入成本。还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要求同步建设绿色矿山,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应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另外,原采矿权调出出让矿区范围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工作由竞得人继续一并完成。
6.出让期限:6.9年。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具备与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
1.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严重失信”“经营异常”名录;
3.未被列入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5.未被列入“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四、 出让方式、交易地点、时间和交易流程
(一)出让方式:网络公开挂牌出让
(二)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三)公告时间:2026 年 6月 5 日至 2026 年 7 月 7 日。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易流程:用户注册及办理 CA 数字证书→ 项目报名→ 资格审查→ 取得竞买资格→ 竞价(含限时竞价)→ 签订《成交确认书》→ 结果公示→ 签订合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 年 6 月 9 日至 2026 年 7月 7日 16:00止。
(二)报名方式
1.CA 数字证书办理。CA 数字证书鼓励通过网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网上办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 s:/ggz y.yn.g ov.cn/homePag e) ,选择“ 曲靖市 ”,切换至“ 曲靖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 ”界面,点击“CA 办理 ”按提示完成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现场办理:准备齐全注册资料到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前台 CA 办理窗口现场办理(
联系电话:08 7 4- 35 1 49 16)。★注:CA 数字证书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买申请人提前办理好 CA 数字证书。

2.网上报名:竞买申请人持CA 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入“办事指南 ”下载《云南省矿业权系统操作手册》,按说明进行报名及竞买操作。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2026 年 6 月 9日至 2026 年 7月7日16:00 止。
2.资格审查的方式:竞买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所需报名材料后,在资格复核的时间内竞买申请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询资格复核结果。
如显示为“未通过”,需按要求重新提交资料,并在截止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不能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申请资料在报名截止日期后提交的;
(6)申请资料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买资格确认:竞买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且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将收到《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可在挂牌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报价(竞价)。
六、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元整(小写: ¥122.00 万元)。
(二)缴纳方式:线下缴纳。竞买申请人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到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6 年 7月7日 16:00,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转出,在截止时间前转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转账后请留存转账凭证备用。凡挂牌阶段未按规则报价、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周
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按时到账,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保证金交纳账号:53050164513800000093
账户名称: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沾益望海路支行
用  途:矿业权竞买保证金
注意: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以上账户的竞买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电子挂牌活动。 
(五)保证金的处置
1.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所交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相关公告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退还均不计利息。
2.竞买申请人成功竞得后,未在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限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未在约定时间内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不予退还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七、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 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6 年 7 月 8日 09:00 至 2026年 7 月 22 日 11:00 止。竞买人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入“云南省矿业权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
(二)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6 年 7 月 22日 11:00 开始,须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限时竞价确认。
(三)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1.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底价在出让成交前保密不公开)。以增价方式报价,起始价为人民币陆佰零陆万元整(¥606.00 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 万元)或人民币叁万元(¥3.00 万元)的整倍数。
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挂牌成交后5 个工作日内,到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沾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 10 个 工作日内 自行到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未按公告要求签订合同,视为放弃竞买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出让收益缴纳和前期成本费用情况
1.采矿权竞得人与出让人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特别约定,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 (财综〔2023〕10 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规〔2023〕20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缴纳成交出让收益。
2.原采矿权及其原采矿权人(沾益区播乐乡蔬菜供销服务中心采石场)名下土地使用权、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存货资产等相关资产投入经评估价值人民币20361321元(大写¥贰仟零叁拾陆万壹仟叁佰贰拾壹元整),前期技术资料相关费用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仟元整)。
(八)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省级采矿权登记临时服务指南》要求提交齐全的登记资料,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采矿权登记,申请颁发采矿权不动产权证和采矿许可证。
八、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遵循“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竞买人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该矿业权属原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按招拍挂程序拟设新的采矿权,拟设采矿权涉及原采矿权及其原采矿权人名下土地使用权、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存货资产等相关资产投入和前期技术资料相关费用。原采矿权人(沾益区播乐乡蔬菜供销服务中心采石场)委托评估机构对原采矿权及其原采矿权人名下土地使用权、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存货资产等相关资产投入进行了资产评估,若挂牌出让的拟设采矿权竞得人为原采矿权人(沾益区播乐乡蔬菜供销服务中心采石场),须按规定缴纳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若挂牌出让的采矿权竞得人为新的竞买人,除按规定缴纳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外,还需支付原采矿权及其原采矿权人名下土地使用权、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存货资产等经评估及认定的相关资产投入费用,以及前期技术资料相关费用。
原采矿权及其原采矿权人(沾益区播乐乡蔬菜供销服务中心采石场)名下土地使用权、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存货资产等相关资产投入经评估价值人民币20361321元(大写¥贰仟零叁拾陆万壹仟叁佰贰拾壹元整),前期技术资料相关费用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仟元整)。
3.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和相关税费缴纳等义务。
4.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不占或少占林地、草原的原则,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草原,并及时办理使用林地、草原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5.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义
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6.竞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无故逾期不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矿区的采矿权,所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出让单位另行出让该采矿权。
(二)风险提示
1、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所列条件及相关风险,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竞买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风险自负;
2、有意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权设置地踏勘调查(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真实了解资产价值及存在的采矿相应风险情况,可能面临出让采矿权周边存在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的风险;矿区周边可能存在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的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申请)人,即视为对出让的采矿权矿区资源储量无异议,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数据不全、社会矛盾纠纷或其他原因为由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如因国家、省、市、各类保护区、产业规划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造成矿区范围、储量等缩减的情形,竞得人须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及法律法规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存在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矿产资源开发具有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及政策法规变化,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的产业、环保、林业等政策调整不能继续采矿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出让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5、该矿业权属原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本次出让,是竞得人在该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它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该范围内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房屋、设施、设备、果、竹、木、坟墓、管线等)的管理和补偿,由竞买人自行与产权人协商解决;
6、原采矿权调出出让矿区范围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工作由竞得人继续一并完成;
7、由于采矿权矿区开采涉及到土地、安全、环保、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竞得人在成交后必须按相关部门规定另行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新立采矿权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指标和矿产资源相关政策风险,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8、竞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提交采矿权申请登记资料,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因自身原因,逾期未能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则由出让方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竞得人所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金不予退回。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不得擅自开采;
9、该出让项目采矿权到期的处理,由审批发证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规定和国家建设需要另行决定。因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10、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及出让须知,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对采矿权信息、出让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电话08 74 -30 559 3 9;
11、在沾益区域内注册的矿山企业或自然人五年内存在越层越界等违法开采矿产品行为的企业或自然人,不得参与此次采矿权出让报名竞价;
12、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已缴采矿出让收益,并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或依法收回出让给竞得人的采矿权,对该采矿权再行出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同时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竞得人不能如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2)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和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3)竞得人不按时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
(5)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人违反与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有关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人: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电话 0 8 74-3 0 55 93 9。
十、违约责任、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 自然资规〔2023〕1 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一、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沾益区人民政府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
2.出让公告发布期间,公告内容发生变化,将按原发布渠道重新发布出让公告或者变更、补遗出让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请竞买申请人密切关注。
3.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4.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并按现行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规定办理。

二、联系方式
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电话:08 74   30 5 5 9 39;
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8 7 4-30 56 6
12。
 
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 年 6  月 4 日
 
附件列表:

序号
文件名称


1
(文件)曲靖市沾益区播乐乡刺撇坡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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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曲靖市沾益区播乐乡刺撇坡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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