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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抚远市鲟鳇鱼养殖温室阳光大棚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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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鲟鳇鱼养殖温室阳光大棚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远市鲟鳇鱼养殖温室阳光大棚项目工程  已由  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抚远市鲟鳇鱼养殖温室阳光大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抚发改字〔2026〕2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乡村振兴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抚远市鲟鳇鱼养殖温室阳光大棚项目工程    
2.2建设地点:   抚远市经济开发区抚远市鲟鳇鱼现代产业园区内部   
2.3工程规模:  智能阳光温室大棚1栋2664.66平方米,完成本项目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电锅炉设备1台、轨道式除雪机器2台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7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30 日,总工期: 183 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   6066617.12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相关资质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9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年 6 月5日00 时00分至2026年6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 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6 年 6 月 25 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8.4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8.5 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8.6 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 0454-3986686 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 0454-3986650 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 参 考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局 公 布 的 建 设 项 目 采 购 产 品 服 务 清 单 , 链 接 地 址 (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 行 业 务 咨 询 链 接
(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8.7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
联系电话:4009980000;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佳木斯市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4-2131087
招标代理机构: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0号9层901号
联系人:高亭亭、邹女士
电  话:13845866868
代理项目负责人:邹女士
电  话:13845866868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佳木斯市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54-2131755
日  期: 2026 年 6 月 4 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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