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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设备厂家检修维护包项目(第二次)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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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询价公告 
各响应人:
 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实施#2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设备厂家检修维护包项目(第二次),拟就本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成交人(成交单位),欢迎贵单位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密封报价并按询价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容、相关要求等
1、项目名称:#2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设备厂家检修维护包项目。
2、项目内容:#2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设备厂家检修维护(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1号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4、项目工期:工期约5天,具体施工时间以接到甲方通知为准。
5、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拟派工作人员资质要求:
2.1现场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电工作业证。
2.2其中至少1名是日立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或经日立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授权可以从事HECS-100XL型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设备检修工作的技术人员。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联合体报价。
4、响应人及其关联方没有被广州发展集团及属下企业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处于处罚期内。
三、项目要求:
 参考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及第三部分合同文本有关条款。
四、项目报价原则
报价原则: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包括完成本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设备及配件、耗材、工器具、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税费和其它费用等一切支出。
请按照附件1报价承诺函格式(此格式不准改动,只需填写横线上的空白处)报价。本项目以含增值税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且不接受浮动报价或其他备选报价方案。如报价后及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则以报价人原含增值税报价所对应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基准,按最新的税率修正其含增值税报价。
五、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一)开启与评审
1、采购人同时开启所有响应人的响应文件,随后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核,满足“附表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为有效响应人;如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潜在响应人不足3家时,本次询价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2、本项目估算金额不对响应人公开,最终成交价格不允许高于本项目估算金额。
3、采购人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有效响应人进行价格评审,以算术校核后的响应人含增值税(税率为6%)的总报价为评审价,评审价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序。)。评审价最低且不超过估算金额的有效响应人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排序第二且总报价不超过估算金额的有效响应人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排序第三且总报价不超过估算金额的有效响应人为第三成交候选人。如所有响应人的评审价均超过估算金额,则由采购人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与有效响应人进行报价的二次确认,最先接受估算金额的响应人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同时停止排序在后的响应人报价的二次确认。如所有响应人均不接受估算金额则本次询价失败,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4、价格评审的算术校核标准。采购人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有效响应人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4.2经算术复核的报价与原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4.3当单价与数量(如有)均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者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采购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5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4.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调整后的报价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资格。
5、采购人将根据评审结果和推荐情况选择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则采购人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此类推;若所有成交候选人均放弃成交,则本次询价失败。
(二)成交与合同签订
1、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2、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文件所附合同文本(见第三部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4、如有必要,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前查验成交人响应文件中佐证资料的原件。
六、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响应文件要求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购买(下载)询价文件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5日10时(响应人报名时须按本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上传资料作为附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10时。报价及密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10点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响应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2、提交的响应文件请以清晰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3、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加密打包响应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4、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封面需加盖响应人公章。
(2)响应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有效营业执照。
(3)现场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电工作业证。
(4)其中至少1名是日立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或经日立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授权可以从事HECS-100XL型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设备检修工作的技术人员。
(5)其他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八、收发票及合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1号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020-39001069。
九、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联系电话:020-37850385。
十、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技术支持服务专线:020-37850929/37850152。
 采购人: 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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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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