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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龙溪东路二中至本草路段人行步道建设项目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宁德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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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2026-06-10 17:3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6-25 09:3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6-25 09:3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溪东路二中至本草路段人行步道建设项目已由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龙溪东路二中至本草路段人行步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 (柘发改审批[2026]1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柘荣县宏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柘荣县溪坪社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龙溪东路二中至本草路段人行步道起于下店洋路与双安路交叉口,终点止于本草路,道路总长1418.22米,建设内容包括对下店洋路两侧修建2米宽人行道,对龙溪东路行车道进行加铺沥青混凝土并修建单侧2米宽人行道,配套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等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人行步道建设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  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本招标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市政公用工程”小型相应规模标准规定,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144420(暂列金117153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2)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3)一级建造师应按(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执行。福建省二级建造师应按(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省份按照相应省份有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最新文件执行。
(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6月25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荣县宏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双城镇河滨西路63号,邮编:355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8310008
传真:/
联系人:吴新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置业小区11号楼4梯2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657701
传真:/
联系人: 张发雄(项目负责人)、张锴、李姗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柘荣县柳城东路106号
联系电话:0593-838688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柘荣县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
联系电话:0593-6190687
附件:

招标文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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