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526064525-8734 原合同编号:KC-20260526064525-8734
二、合同名称:绥芬河市人民法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原合同名称:绥芬河市人民法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5-230001-085443
四、项目名称:绥芬河市人民法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地址:绥芬河市沿河路24号
联系方式:18504538109
供应商(乙方):绥芬河市昌泰汽车维修中心
地址:绥芬河市阜宁镇学府嘉园11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15045308345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KC-20260526064525-873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维修材料费用折扣 | 1(批次) | ¥19,188.40 | ¥19,188.40 | 用款计划于2月11日下达,计划说明为执法执勤警车维修服务。 |
合同金额: 19,188.4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壹佰捌拾捌元肆角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26日至2026年06月10日
履约地点:绥芬河法院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2026年06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合同附件: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2026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