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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2026年港城大道(南山路-凤凰山路段)大修工程2026年港城大道(南山路-凤凰山路段)大修工程

公告-中标公示
山东 烟台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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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港城大道(南山路-凤凰山路段)大修工程 2026年港城大道(南山路-凤凰山路段)大修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港城大道(南山路-凤凰山路段)大修工程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8996
工程地址: 龙口市
建设规模: 该工程位于龙泉路以北,实验路以南,西起南山路,东至凤凰山路,为大修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机动车道及部分人行道拆除重建,交通、污水改造等。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殷建伟
联系电话:
0535-8514936
招标单位: 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殷建伟
联系电话:
05358514936

招标代理机构:
烟台骏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韩颖超
联系电话:
0535-2765596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09: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第1开标室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评委6技术标评委7技术标平均分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总得分
A********************85.39
B********************91.57
C********************97.82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3.4513.7513.413.8513.913.313.7513.6359.7710.8984.29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13.5513.6713.414.2513.913.5213.8513.7359.5210.0183.26


四、定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投标总报价(元/费率)投标报价说明质量工期/天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特级69147536.0900按照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 15 个月内竣工
青岛海德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69537792.7700按照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 15 个月内竣工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龙口市众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71307896.9000按照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5个月内竣工。


(二)业绩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1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黄河体育会展及科技智造园区基础设施(黄河大道一期)工程施工五标段
2济南市宏宇路(黄台南路至花园东路)道路建设工程
青岛海德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龙口市众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南宁市蓉茉大道北延长线(长堽路延长线-昆仑大道)工程
2盐湖区解放镇春秋路关铝大道提升工程总承包
3南宁市东西快速路项目西段(东西南北立交项日终点~北湖南路K8+513.5)
4津南区八里台镇恒海路(规划变电站~幸福道)工程
5润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翠岗路南一平山堂路)
6临汾市迎宾大道与滨河东路立交桥工程


(三)荣誉情况


序号荣誉名称发奖机关公布地址获奖时间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青岛海德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龙口市众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姓名岗位证书编号专业任职阶段备注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青岛海德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龙口市众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投标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投标总报价得分
1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曾君璞70280756.24(元)59.77
2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特级孙孝蕾68464560.52(元)59.52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七、公示时间:
2026-06-04 14:29:57 - 2026-06-07 17:00:00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补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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