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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财务内控审计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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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财务内控审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财务内控审计。
2.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对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6年、2027年度财务报表(含合并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服务,审计范围暂按2025年年报范围确定。
2.4本项目服务期内总预算金额为:含税价人民币3,900,000.00元(含6%增值税),不含税价人民币3,679,245.28元。
其中含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标准参照宁波能源差旅制度执行),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先行代垫,再由中标人按实际代垫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税率6%)向招标人收取,一年费用不超过为人民币350,000.00元(含6%增值税),不含税价330,188.67元人民币,超过部分不予计列。最终两年含税结算金额不超过700,000.00元。
2.5最高投标限价: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0,000.00元/年(含6%增值税),不含税价人民币1,132,075.47元/年。年度内控审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0,000.00元/年(含6%增值税),不含税价人民币377,358.49元/年。
新增或减少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最高限价为《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1号)基准收费标准最低一档的70%(折扣率≤70%),年度内控审计费用每家最高限价为5,500.00元(含6%增值税)。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第一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第二期合同期限:自2027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合同一期一签,经股东大会决议后续签下一期合同。
2.7标段划分:  1  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经财政部、证监会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公示记录网页截图及公示页面。以上证件及资料需提供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和项目负责人开标前连续三个月对应投标单位社保证明)。
3.3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承包A股上市公司审计业绩(单家企业维护须一年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将合同复印件编入资格审查资料中,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的或合同复印件中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的,该业绩无效)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2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5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3.6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信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6月 5 日9:00至2026年6月 10 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递送:
5.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 17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5.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5.3 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5.4 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
5.5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整。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6月 15 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www.ndig.com.cn)上发布。
8.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
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
联 系 人:谢老师
电 话:0574-89299184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温州银行大厦)19楼1920
联 系 人:马森、周立颖
电  话:0574-55717459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0574-8929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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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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